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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关注什么?
依法履职抓落实 优化环境促跨越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关注什么?“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十二五’规划和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履行立法、监督等法定职责,以积极的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全省跨越式发展。”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王亚平说。
省委多次指出,改善发展环境是实现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把解放思想作为硬要求,用硬措施改善软环境。我省具有很好的工农业基础,有很强的人才优势,有广阔的市场,有很强的区位交通优势,但软环境状况如在市场经营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政服务效率等方面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今年计划制定湖北省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条例,以地方立法的硬举措在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上下工夫。该项立法将倡导“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营造“重商、尊商、亲商、利商、暖商、敬商、懂商、悦商”的文化氛围,推动各级政府转变职能和提升行政效能;并在政务环境、商务环境、服务环境、执法环境、宜业环境等方面加以引导、规范,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审批程序、优化行政服务环境、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除此单项立法活动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在其他所有立法活动中,以保障和促进湖北跨越式发展为价值取向,以营造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在法规制度设计和行为规范设定中,合理配置行政权力和程序,审慎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注重平衡管理与服务、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王亚平说。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将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多种监督形式,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监督,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改善。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就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等有重点地开展专题调研;就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就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地税工作、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