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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斌在调研监所检察工作时强调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4-22 00:34   [收藏] [打印] [关闭]

加大监所检察工作力度   切实做到“三个维护”

4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赵斌副主任率领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在武汉市调研监所检察工作,省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一同参加了调研。此次调研是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准备工作。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江汉区看守所、汉口监狱及驻所检察室,听取了武汉市公、检、法、司等单位负责人的相关情况汇报,征求了省、市人大代表对监所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监狱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了关于全省监狱系统执法工作及接受检察监督工作情况。

赵斌指出,近年来,武汉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加强对刑罚执行变更、刑事诉讼羁押期限、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及严肃查办和预防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建立检察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法律监督督查机制、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机制、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机制,注重监所检察基层基础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方式,公安、法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及其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单位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健全完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和措施,监所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同时,从全省情况看,监所检察工作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认识不高、措施不力、监督办案能力不强、监督履职不到位、监所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保障不力、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困难和问题,全省监所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

赵斌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监所检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监所检察工作学习宣传力度,加大各项监所检察业务工作力度,加大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力度,加大对监所检察工作的保障和支持力度,加大人大常委会监督监所检察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监所检察机制和措施,改善监所检察工作内外部环境,突出加强对监管场所发生的刑讯逼供、体罚虐待、通风报信、违法关押、超期羁押、利用监管职权索贿受贿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顽症”的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场所的改造秩序、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为促进法治湖北和和谐湖北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