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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要求积极推动城乡规划与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6-05 03:01   [收藏] [打印] [关闭]

6月3日,全省城乡规划与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杨三爽主持会议,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以及武汉、宜昌、仙桃等人大城环委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就城乡规划与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目前我省城乡规划普遍存在统筹不够、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科学制定规划,要从根本上重视城乡规划,做到农村与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彻底打破部门利益,改变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等长期困扰的现实问题;三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加强人大监督,加大涉及规划、环保重大议案的监督力度,维护法律尊严,确保实施成效。

王玲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一新思想、新观点,将建设生态文明提高到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的高度,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进一步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凸显了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她强调,新型城镇化是国家重大决策,如何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城乡规划,如何在城乡规划中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省委高度重视城乡统筹发展,最近省委常委会听取省人大立法规划工作汇报,要求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对我省城乡规划条例进行修订,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协调和统筹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贯穿于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为实现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她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着眼于省情特点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科学构建城乡规划布局,发挥规划牵引作用,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着力破解制约城市功能提升和环境品质升级等难题;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城乡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