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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强调齐抓共管促进水污染防治
近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率领城环委、省环保厅组成的调研组,先后深入到黄冈、鄂州、襄阳等地就《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稿)》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通过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分别召开职能管理部门座谈会和基层代表座谈会,全面深入了解各地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广泛诚恳的听取方方面面的建议和意见。参会的发改委、住建委、经信委、农业局、环保局、水务局、水产局、畜牧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单位、养殖专业户等方面的代表纷纷从不同角度就《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调研修订稿)》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很多很好的修改建议。
王玲同志在调研中指出,湖北是水资源大省,素有“千湖之省”的美誉,又是三峡大坝库区和南水北调水源地所在地,保护和管理好湖北的水资源不仅关系到本省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具有国家层面的战略意义。但随着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水污染物排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面临着旧账未还清、又欠新账的局面,虽经多年不懈努力,水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一是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部分水体污染依然严重;二是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存在众多隐患;三是水环境监督管理力度与水环境质量改善一直无法形成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执法者、守法者和社会公众都不满意。她强调,目前现行管理制度中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因素,一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法律的威慑力不够,需要加大处罚力度;二是法律法规有关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和公民的环境权利的规定都比较原则,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三是排污许可制度、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的实施效果不彰;四是水环境监管的重点对象还是局限于城市与工业点源,需要进一步研究污染负荷构成,加强农村、农业等面源的污染管理等。她希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认真处理好真抓真管、谁抓谁管、如何抓如何管、不抓不管、齐抓共管五个方面的问题,让我省水资源的发展和管理更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符合“五个湖北”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