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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要求:科学规划,严格实施,推动城乡建设健康发展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11-04 09:44   [收藏] [打印] [关闭]

10月30日至11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率城环委部分组成人员、省住建厅有关负责同志分两个工作组,分别赴荆门、鄂州、黄冈、仙桃等地开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乡镇、社区、农业产业园、工业园区、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等考察城乡规划,实地了解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等重要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当地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村(社区)、有关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王玲指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对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她要求,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规划也是生产力的理念,进一步明确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职责;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做到“三规合一”,实现城乡统筹、城乡全覆盖;要保证规划的严肃性,不能轻易随意改变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真正做到“市长抓规划,规划管市长”。她强调,城镇化浪潮来势很猛,科学合理的规划是龙头,要发挥规划的核心作用推动我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实现城乡规划与城镇化发展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