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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1-14 07:23   [收藏] [打印] [关闭]

听取专家对污染防治条例修改意见

12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我省环保、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主持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出席并讲话。

省政协副主席、教授吕忠梅等11位专家、教授参加了座谈。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第六次两次审议,拟于2014年1月8日的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三审后,提请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座谈会上,专家、学者踊跃发言,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大家谈到,湖北是水资源大省,素有“千湖之省”美誉,又是三峡大坝库区所在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好全省的水资源不仅关系到我省可持续发展,而且具有国家层面的战略意义。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保护好水资源,既关乎当前,也关乎未来。

李春明等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感谢。

李春明强调,水污染防治立法要把“严”字贯彻始终,做到严防严治。对于源头性污染要严防、过程性污染要严管、现实性污染要严治、损害性污染要严惩,对于损害水环境的责任者要严格追究。防治水污染的标准、规划和措施要一步到位,努力将水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法律化。通过条例的实施,使湖北更加灵秀,确保一库清水送北方,让青山绿水造福湖北人民。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省环保厅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记者王理略、通讯员韩靖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