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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斌强调:地方立法要充分发扬和保障基层民主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2-2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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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就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率调研组赴天门市、江陵县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深入江陵县民主村、新垱村和玉古村,天门市泉堰村和九真村村民委员会实地察看、了解现行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市、县、乡(镇)、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村民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民政厅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赵斌指出,要坚持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立法工作,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是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的需要,意义重大,刻不容缓。要通过修订法规,进一步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监督等机制,促进村民在农村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要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积极回应社会的关切。(喻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