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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承忠强调:依法落实决议 主动接受监督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3-12 08:42   [收藏] [打印] [关闭]

     3月12日,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落实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参加会议并讲话。

田承忠指出,听取和审议有关决议落实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的有关决议和提出的审议意见,深入研究,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他强调,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整合财政资金,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要加强对市州、县市财政的监督管理,研究建立政府性债务的预警机制和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要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积极推动预算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特别是“三公”经费,要主动公开明细,接受群众监督。(兰江)

责任编辑:陈宓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