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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1-06 09:15   [收藏] [打印] [关闭]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武汉召开,会期一天。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批准了《孝感市城乡规划条例》《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草案)》,该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将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进一步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后,正式颁布实施。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李春明在讲话中说,即将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重要之年、在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收官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与会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以主人翁姿态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按照大会安排,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不辜负全省人民的重托。要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确保大会风清气正。
李春明说,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孝感市城乡规划条例》和《荆州古城保护条例》。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已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报批的26件地方性法规。我省推进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李春明说,本次会议印发了《2016年度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出席(列席)情况通报》。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成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履行人大职务优先”的原则,坚持按时参加常委会会议,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严格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强烈的主人翁精神。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统筹安排好各自工作,依法优先履行人大职责,确保按时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周洪宇、张岱梨、尹汉宁、王玲、王建鸣,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童道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朱毅,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荆州市、孝感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王馨  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