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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6-13 09:32   [收藏] [打印] [关闭]

5月30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突出了重点对象,明确了宣传形式,提出了活动要求,完善了工作机制。

《决议》指出:围绕发展大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坚持分类宣教,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创新普法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开展“法治五峰”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保障机制。

近段时期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公室组成专班,认真系统地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以及居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县政府在县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提请就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作出决议的议案及说明,参会的21名组成人员一致赞成通过《决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延恕强调,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各级人大的明确要求,是加强法治五峰建设的现实需要。他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五峰建设进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季卫民)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