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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工作提出建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6-13 09:24   [收藏] [打印] [关闭]

6月5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发出了2012年第一期《调查与建议》,对视察《恩施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出视察报告,其中对巴东县目前正在开展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助推“两违”清理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5月11日,由巴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东带队,部分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组成的视察组共17人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实地查看了县城云沱小区云三路、西陵路等三处私房建设现场,神农溪小区乐乡大道、铜鼓包安置房建设现场,查看了纤夫广场、滨江走廊、体育场等建设项目,详细了解了县城及神农溪片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听取了县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等部门的工作汇报。

自2009年7月《条例》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乡镇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快实施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县城乡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但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机制还不很健全,规划落实不很到位、执行力不强,城区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现象较为突出。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两违”清理工作,于2011年12月召开全县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会议,从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电力公司等近10家单位抽调70多名工作人员,迅速成立了“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专班。出台了《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理办法》,为“两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依据。“两违”清理整治专班行动迅速,利用电视、网络、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全面清查,逐家逐户进行现场勘查,力求全面准确掌握信息,对“两违”户协调电力、供水部门采取断电、停水等办法支持工作专班实施停工处理,对复工户的建设实行24小时监控。分类处置,严格执法,对自然楼层在6层(含6层)以上的“两违”清理登记在册房屋严格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严格按照《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理办法》做好分类处置工作。截止5月中旬,在“两违”清理整治工作难度大、压力大、任务艰巨的情况下,难中求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县城共清理出“两违”建设户409户,停电停工共计206处,需要实施安全鉴定272户,已实施鉴定253户,19户没有实施安全鉴定。国土部门处理超规划行为83户,城管部门处置102户,复工再建87户。

针对当前正在开展“两违”清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两违”建设的查处,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办事,采取果断措施,对各类违法建设从基础阶段就严格控制,体现规划的权威性。对于已形成的违法建设户要在查清移民搬迁、国家工程搬迁、企业改制等各种性质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分类作出处罚。对于干部参与“两违”建设的坚决予以查处,对于特别严重且不配合处置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对于徘徊观望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予以处置,并积极争取人民法院的支持,加大对违法建筑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力度。另一方面要制定科学的监督机制,建立一个规划监督执法考核体系,促使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规划的行为,对规划执行不力者依法依纪追究相应的责任,对违反规划者予以严肃处理。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工作进度。建议县政府每月定期召开住建、规划、城管、国土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互通信息,相互协作,研究出台具有共性违法建房户的处理方案和研究解决具体个案,强化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分组包片、集中处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对重点“两违”户的处罚和干部参与“两违”的查处,推动“两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出台县城区禁止私房建设管理办法,从根本上杜绝“两违”建设。建议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出台禁止在县城区进行私房建设的具体管理办法,实行统一开发,集中建设,分户购买的模式,提高城市土地使用效率。同时加大规划设计、土地收储、基础设施配套、居住新区和农民小区建设等工作力度,确保满足城市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四是对县城区要求安排宅基地的居民户,建议严格按照政策办事,严格审查资格,对符合条件的要限时予以落实,对既不符合条件又长期上访的要态度坚决,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尽早息访。五是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指导,规范乡镇“两违”清理工作。在“两违”清理中,部分乡镇也集中开展了两违清理工作,要明确权属,严格依法,规范管理,完善执法委托相关法律程序,加强业务培训,使乡镇“两违”清理工作依法依规健康有序推进,不留后遗症。(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田玉峰)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