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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加大民族法规贯彻执行力度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11-20 01:54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贯彻实施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了解了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征求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和对《条例》修改完善的建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的自查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同时形成调查报告,提出了建议。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族立法的目的在于应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在制定出符合县情,具有地方特色的16件民族自治条例,逐渐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的同时,通过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有效保证民族法规的贯彻执行,为促进民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将民族法规的贯彻执行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人大常委会督促县政府在与政府部门、乡镇一把手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了贯彻落实民族法规的具体任务,使民族法规贯彻执行工作在乡镇、部门年度工作中有显要的位置,有详尽的计划和措施,进行周密的部署和组织;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评议,将贯彻执行民族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并通过民主测评,评定履行职责是否到位。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开展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执法检查,并对监督检查的内容、时间、方式和带队领导做出具体部署,每年确定检查一至二件单行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记录、看效果、访民意等多种方式,对部门、乡镇贯彻执行民族法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贯彻执行情况予以审议并通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执法部门整改落实。近两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对修改后的自治条例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 “自治县设立农业发展基金”的规定因资金不落实而未实施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督办,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整改落实,将其列入了财政预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有力促进单行条例全面贯彻实施,收到明显成效。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实施以来,全县掀起了乡村公路建设的热潮,累计投入乡村公路建设资金2500多万元,修通乡村公路185条482.3公里,平均每年完成31条80.4公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全县大规模封山育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行为,累计造林1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95年的73%提高到81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季卫民)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