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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残疾人权益 发展残疾人事业
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关乎社会和谐,体现社会进步,需要社会参与。为了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落实,11月中旬,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广明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县《残疾人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过渡湾福利院、县残联办公大楼,实地查看残疾人生活保障和服务情况。在座谈会会上,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县残联、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作的情况汇报。
检查组认为,自《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贯彻实施法规条例全面扎实,保障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有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训、扶贫救助、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明显加强,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残联为主体,职能部门为依托,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领导,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牢实;二是广泛宣传,扶残助残新风尚初步形成;三是深化服务,残疾人康复教育稳步实施;四是内外结合,残疾人就业渠道不断拓展;五是多措并举,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提高。
检查指出:我县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愿望和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四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需的资金保障困难较大;五是残疾人工作机构的工作环境亟待改善。
检查建议:各级各部门要继续积极营造关心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就业条例、教育工作的宣传,按照法律法规,推动残疾人事业有序发展,让残疾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法制的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财政倾斜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帮助残疾人事业;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多渠道、多方式的为残疾人创造机会,及时、便捷的为残疾人提供教育、就业、扶贫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同时,县人大要将县残联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收集归类,形成文字报告,并结合自身职能呼吁社会各界关心关爱残疾人,从而使全县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逐步提升,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关心残疾人、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万奎章)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