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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人大关注民生 让幸福写在农民脸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2-27 03:21   [收藏] [打印] [关闭]

国以民为先,民以福为先,全力关注民生,致力改善民生不仅是地方政府为政一届,造福一方的核心任务,而且更是人大监督的头等大事。近年来,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中心,着力推动发展,维护法律公平,造福全县百姓,始终把民生工作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焦点,坚持常抓不懈,做到工作深入群众,决策贴近群众,监督惠及群众,真正架起了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充分发挥了人大监督政府与联系群众的桥梁和杻带作用。

为把民生这项顶天立地的工作督好、督实、督出成效,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其中,“三个一”活动的开展,即扮靓了兴山人大,也为兴山经济的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尤其是为民生的改善和人民幸福指数的提高起到了前所未有的作用。

一是组织一次视察调研,催生一项决策,惠及一方百姓。视察调研是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建言献策,督政议政的最有效途径。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这一有效平台,在视察调研的方案和选题上下功夫,力求每项调研活动有所作为。在课题选择题上,围绕县委意图,突出经济中心,力扣发展第一要务,坚持民生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选题理念,不图形式,不搞花架子,竭力追求活动效益的最大化,力求每次调研活动的成果都能够转化为县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八分半山一分田,半分水田、道路和家园”是兴山土地特点的真实写照,发展工业制约因素多。项目建设与民争地的现象时在发生,尤其是三峡工程的建成后,这一矛盾更加突出。为优化工业布局,解决项目建设与民争地的矛盾,推动全县工业经济良性发展,常委会于2011年4月组成调查组围绕优化全县工业布局进行了专项视察调研,在深入详细调研的基础上,提交了“科学规划,优化工布局,推进移民生态工业园建设”的建议。在建议中明确提出了开山造地、筑堤造地的观点,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办公会进行研究,并成立专班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兴山实际进行考察论证,形成了以平邑口为中心的“一区多园”移民生态工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顺利通过国家、省专家组的评审和主管部门的审批。目前,一区三园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部分项目已落户园区。

关注民生,监督改善民生,为全县人民谋福址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焦点所在,长期以来,常委会一直紧紧围绕全县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和监督工作。去年2月,常委会组成专题调查组,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 ,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能够借鉴,常委会十分慎重,没有草率地作出决议,而是派出调查组带着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前往秭归、五峰、宜都等县市进行考察学习,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3月中旬,县人大召开第二十六次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本次视察调研活动和考察学习两个方面的情况报告,作出了“创造条件,努力争取,确保兴山进入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的决议。随后,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对人大作出的决议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落实了一名副县长专门负责这项工作;二是组成了以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为主的新农保领导小组;三是财政安排了专门工作经费;四是给人社局增加8个财政供养人员指标,确保争取进入第三批试点县后工作的正常运转。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艰辛努力,终于获得成功,2011年6月,国家最后批准将兴山纳入全国新农保第三批试点县,9月,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城乡居民已有近十万人参加了新农保,参保率达到了90%以上。此外,常委会还对全县农村医疗卫生,新县城配套建设,新县城周边绿化,昭君镇集镇迁建,滑坡治理等事关民生的大事进行了视察调研,每次提出的审议意见,均一一得到了落实。

二是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消除一批隐患,维护一方和谐。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维护法律公平,推进司法公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执法检查中,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民本意识,结合“五五普法”,把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始终坚持做到执法检查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落实执法责任制与纠正违法行为相结合,有效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纠的现象。立足于每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活动,必须消除一批执法隐患,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确保一方平安稳定。

一年来,先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活动,每次执法检查中,检查组除听取工作汇报外,还必须深入到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农资经营市场、工程现场进行查看,调查了解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并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以法定的形式通知到被检查单位,督促执法单位整改到位,如在《消防法》的检查中,发现少数公共场所和单位的消防设施不全,干部职工消防意识不强,消防措施不完全到位等现象,常委会及时下发了审议意见,有关部门闻风而动,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落实一条审议意见,整改一项工作,培育一个典型。工作审议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审议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因此,整改是落实人大工作审议意见的重要手段,是工作审议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工作审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审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其最根本和最核心的一条就是看整改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过去,由于政府部门对县人大审议意见的办理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因此在办理和落实人大审议意见的过程中,也常常是在“文来文往”中作文章,流于形式,疲于应敷,做表面文章,真正落到实处的很少。自从开展“三个一”活动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把监督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点工作一抓到底,一督到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收到了令人惊奇的效果。由于思想认识的不断提高,现在县政府各部门把办理和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当作头等大事,放在心上,摆在案头,在办理和落实县人大审议意见的时候 ,“文来文往”的现象少了, “人来人往”的风气浓了,政府部门办理和落实审议意见的过硬措施多了,与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面对面的沟通多了,增加了诚信度,强化了民本意识,提高了公信力和执行力,减少了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不信任,大大降低了政府部门开展工作的难度。2011年3 月,县人大在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法》的执法调研活动中,结合全县实际,提出了“创建全国计划生育服务先进县 ”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十分重视,提出了政府主导,举全县之力创“国优”的目标,确立了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和“财政投入,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群众受益”的“创优”保障体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创“国优”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兴山县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实施方案》、《兴山县法人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管理职责》、《兴山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一系列创“国优”文件,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万多份,极大的推进了创建进程。确保了全县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同年12月,兴山县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授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余丙军)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