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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念好“四字诀” 提升人大信访实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3-04 02:00   [收藏] [打印] [关闭]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武穴市人大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延伸,念好“快、准、责、硬”四字诀,扎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建立健全了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每月轮流接待群众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形成了“人大主导、部门联动、代表参与、现场合议、解决问题”的接访新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久拖未决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该市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经验作法先后被全国人大、省人大重点推介。

“快”,即迅速交办催办。市人大常委会每月开展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接待结束后,常委会根据接访情况,组织专班专人对接访事项进行统计、整理,按照信访事项性质、所涉部门等进行归纳分类,填写受理信访事项交办五联单。经现场合议确定受理后,信访事项交办五联单第一联交给信访人,第二联交给承办单位,第三联交给市信访局,第四联交给参与接访的常委会领导,第五联(存根联)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留存。同时设置主任信访接待日处理信访事项登记薄、办理单,按时间顺序进行统一编号登记。交办意见经接访的常委会领导签批后,以常委会名义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信访事项交办函。

“准”,即回复准确规范。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信访事项所涉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结信访事项,一般问题3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复杂问题2个月内办结。该市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规范信访事项回复,在规定办理期限内无论是否办结,都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回复。已经办结的,按照主任信访接待日确定的办理规程书面报告;逾期未办结的,要说明未办理的原因、下一步措施和打算,并及时告知信访人原因和理由,避免重复上访。为提高信访事项办理实效,常委会采取听取汇报、上门督查等形式,对办理情况进行工作督办,并通过印发《武穴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信访办理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反映各承办单位办理信访事项进展情况,推介交办信访事项经验作法,确保每件信访事项都能够落到实处。

“责”,即强化办理责任。该市注重强化信访事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该市规定,承办单位参加信访接待的负责人,即为交办信访事项办理的专门领导和第一责任人,实行第一责任人“包做思想工作、包行动稳定、包社会关系协调、包解决问题、包息诉息访”的“五包”工作责任制。该市要求,每件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受理的信访事项,由接访的常委会领导签批交办意见后,交由各承办单位实行第一责任人(专门领导)负责办理,限期办结。承办单位接受办理任务后,除及时进行研究办理外,还必须保持同信访人的紧密联系,及时向信访人反馈进展情况。办结后由接访单位责任领导到市人大常委会,向主持当日接访的常委会主任当面汇报交办事项的办理过程、办理责任人和办理结果,并附信访人对答复结果的意见。办理结果一并向信访人反馈。

“硬”,即严格奖惩兑现。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硬措施,坚持结硬账,确保信访事项落实。该市坚持严格结案审查,对承办单位的结案报告,由常委会办公室或法工委负责初审,提出审查意见,报常委会接访领导审阅。对符合处理要求的,结案归档;对不符合处理要求的,责成原承办单位重新限期作出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还采取每月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每季召开一次小结分析会等形式,定期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年终组织专班对各承办单位办理信访事项情况进行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市人大常委会“评优评差”的重要依据。2010年以来,先后对4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15人次被评为优秀司法工作者,对交办的信访事项推诿搪塞和造成错案的3家单位9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全市公开通报批评4人,行政处分5人。(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饶维学)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