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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督办机制 增强办理实效
近年来,仙桃市人大常委会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的重要工作抓手,不断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代表建议落实率和满意率稳中有升,一批事关科学发展和重大民生问题的代表建议得到较好落实。
——创新建议督办机制。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探索建立了重点建议主任会议督办、跟踪督办和对口督办等督办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年都选择一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作为督办重点,采取视察检查、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等形式进行督办,必要时还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在督办“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时,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水务局的工作汇报,推动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进程。市人大常委会还将代表建议督办任务分解到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由各工作机构采取电话催办、会议商办、上门督办等形式,对对口联系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日常督办。必要时,还联合市政府督办室发出专题通报,对办理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促。对上一年度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规划解决”,且有承诺解决期限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都进行了跟踪督办,并将结果及时告知代表。如在办理关于胡郭公路改造并延伸至汉江干堤的建议时,市政府于2010年启动该工程并完成了部分项目,但效果还不明显,代表们对此并不满意。在市人大常委会的跟踪督办下,市政府在2011年投资1500万元完善该工程并建成通车,使该建议得到圆满落实。
——创新问责考核机制。每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联合“一府两院”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时,不仅当场向相关部门“一把手”交办代表建议,同时明确各部门“一把手”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为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结账。每到年底,从交办、承办、答复、落实、评议等五个方面,对承办单位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在市人大、市政府网站上公布,进一步增强了各承办单位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创新结果评价机制。在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时,变过去由承办单位代为征求的做法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直接征求,变“中转站”为“直通车”,变“传声筒”为面对面,使征求到的代表意见更加客观真实。每年人大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都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印发会议,并在会场和代表驻地设立公示栏,详细地公布上一年度每一件代表建议的办理结果。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使办理结果接受社会和全体代表的监督和评价。这样不仅促使承办单位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也进一步激发了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赢得了广大群众对人大代表乃至人大工作的认可和支持。(刘国俊 罗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