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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将代表意见办理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3-31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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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2012年十堰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191件意见建议,其中,属市政府系统办理的意见建议178件。3月16日,十堰市政府召开系统建议提案交办会,要求各单位采取七大措施落实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办理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成立工作专班,并将市人大代表意见办理与单位业务一同部署落实。二是强化办理工作责任。各办理单位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层层分解,明确责任。三是分类落实办理工作。各办理单位对建议进行分类,能落实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落实;当年落实有困难的要提出落实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因政策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落实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四是严格办理工作程序。各办理单位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办理意见,主要领导对办理方案逐件审阅把关,办理结果向代表做出答复并征求意见。建议办结率、答复率和同代表见面率必须达到100%。五是确保办理工作质量。对代表多年提出而没有得到落实的建议意见,要加大落实力度,尽可能得到解决;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件,要重新办理,确保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7%。六是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涉及多个单位办理的联办件,主办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牵头工作,会办单位要服从安排,并在5月31日前提出会办意见。七是严格办理工作时限。各承办单位必须在8月31日前将所承办建议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工作的单位,将扣减2012年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徐婷)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