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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人员坚持把好“四关”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2-09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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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地方新一届国家机关产生后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近日,宜都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该市37名拟任政府组成人员、局长、人大“一室六委”主任及副主任进行了任命。这37名拟任人员,经历了资格审查关、任前考法关、审议任命关,还将继续接受人大监督,过好任后监督关。
为加强人大对被任命人员的能力、品行、法律水平等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权,近年来,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好“四关”,一是资格审查“不缺位”,对拟任命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从源头上把好第一关;二是任前考法“要到位”,坚持严肃、严格、科学,任前考法不走形式;三是审议任命“重实效”, 严格规范审议任命程序,投票表决前拟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并公布拟任人员法律考试成绩,交由各位组成人员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就职宣誓;四是任后监督“不放松”,被任命人员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书面述职,必要时,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人大代表对被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全面掌握被任命人员情况。
据悉,市六届人大以来,共有143名拟任命人员通过任命。(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家金 李姜洁)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