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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县人大常委会为学前教育工作支招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7-13 07:43   [收藏] [打印] [关闭]

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围绕学前教育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先后赴4个乡镇7所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实地了解园舍建设、儿童生活学习等情况。在第28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报告。

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近年来,政府对学前教育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了2011年至2013年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具体目标。即:3年内各级人民政府将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到2013年,在城区新建2所幼儿园、乡镇新建8所中心幼儿园,村级新建10所幼儿园,26所小学附设幼儿部。为使三年行动计划得到更好落实,政府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快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促进了全县学前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全县社会参与兴办幼儿园的积极性不断高涨,龙舟坪、大堰、渔峡口、榔坪等乡镇有不少的私人业主加大了对幼儿园的投入。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45所,其中,民办幼儿园已发展到43所(公办幼儿园2所)。2010年,全县学前教育共有3至5岁的适龄幼儿7354人,现已入园4554人。

为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让更多的适龄儿童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组成人员建议:

一是继续修订规划和完善布局,努力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全县仍有不少学前适龄儿童居住在高山偏僻地方,入园困难较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特别是要让民办幼儿园的布局更趋合理,使全县的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力度。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继续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按照全县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大力推进城区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不断改善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为儿童提供普及普惠的基本学前教育服务。加大学前教育项目的争取力度,力求更多地得到国家政策、项目和资金的支持。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更好地推动学前教育全面健康发展。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适龄儿童的入园率,并为农村留守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要进一步强化民办和公办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民办和公办幼儿园的食品、季节性传染病防控、消防、园舍、基础设施建设和乘车等安全事项,经常组织检查,督促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继续建立、完善和落实民办幼儿园准入等各项制度,不断规范办园行为,努力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四是加强幼教队伍建设,以适应学前教育工作的基本需求。采取多种办法,继续加大对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育员的培养力度,努力提高幼教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多种措施,逐步充实幼教队伍;努力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依法维护幼儿教师的权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刘光红 孙金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