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会要闻 >> 文章详情
人大代表选举应防止“六不”
2011年,全国不少地方将进行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这也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是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选举法》的学习理解不够透彻,程序化操作不够严格,部分基层干部群众的认识不够到位,在换届选举中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六不”:
宣传发动不充分——在宣传发动方面,一些地方往往仅仅是开个骨干会、写几条标语了事,使得整个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力度不强,选民对选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无法保证,从而导致选民主动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也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埋下了隐患。
选民登记不细致——由于选区选民登记员的工作不细致,造成部分有选举权的选民被漏登,没有选举权的错登,导致选举时部分选民在选举现场向选举工作人员询问,甚至发生冲突,造成选举无法进行。
提名、确定候选人不合法——有的地方不经选民提名推荐,而是由村“两委”班子商议确定名单后,用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选民会议;有的地方不召开选民小组会议组织有选举权的选民提名,而是搞一户一提名,采取个别引导,把自己的意图强加给选民;有的地方确定正式候选人不是依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而是依据领导意图或自己喜好;有的地方为了把自己相信的人列为正式候选人,并能当选,采用“说服”、“劝阻”、“许愿”等形式,动员有实力的候选人退出;有的地方怕选举时两败俱伤,在候选人确定时做手脚,故意让双方实力强弱悬殊,搞“拉郎配”。
候选人介绍不全面——有的地方选举组织者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往往过于简单,选民对其内在素质、品行道德不甚了解;有的地方把竞选演说作为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一项议程,造成能说会道者在选举中占优势;尤其是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人选经常在临近选举时才到位,没有让选民很好地了解他们,选举人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投票选举不严密——一些山区由于居住分散,加之外出务工选民较多,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的难度很大,因此设立了大量的投票站和流动票箱,选区工作人员为保证领导意图的实现,或为保证较高的参选率,便利用部分选民的厌选情绪,往往指派几个人为众多的外出和不能到投票站投票的选民代写选票;此外,由于少数选区的宗族、宗教势力和地方恶势力暗中操纵选举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一些选民也不懂得珍惜手中的民主权利,常常被这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的问题也屡见不鲜。
计票结果不真实——有的地方计票人员在远离选举现场的地方计票,大家围成一堆,选民被撇在一边,计完票不将选票存档而是将其销毁,结果令人怀疑;有的地方不当场公布结果,选民如同雾里看花;有的地方甚至搞弄虚作假,偷梁换柱,篡改选举结果。(秭归县人大 宋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