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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襄州区委为人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4-25 00:38   [收藏] [打印] [关闭]

襄阳市襄州区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从三个方面为全区人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把人大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委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作出部署,明确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人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人大常委会通报,主动听取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区委召开的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重大活动以及换届时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和测评,安排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让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了解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贯彻区委意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区委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评议、审议意见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旗帜鲜明地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法律监督活动。

改进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

区委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和作用,大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特别是要依法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和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全局工作的要求,按照人大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各镇人大提出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重大决策,凡应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镇人大决定的都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和镇人大讨论决定,不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切实加强对选举任免工作的领导,认真对待和研究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实现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统一。尊重和维护选举、任命干部的严肃性,注意保持干部队伍在法定任期内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严格履行法律程序。

重视和支持人大常委会及镇人大自身建设

区委重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推荐和管理,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的比例。将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熟悉人大业务的干部充实到人大常委会及工作机构负责人岗位,保证人大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区委重视人大常委会机构及各镇人大机构的设置,为人大工作提供强力支持。2010年区委研究决定增设了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和信访室。为了加强各镇人大建设,区委决定换届时各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不再兼任镇长,各镇人大设一名专职副主席,主要从事人大工作,列席镇党委会议,同时配备一名镇人大秘书,协助做好镇人大的日常工作。

区委重视和关心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培养、选拔、任用与交流使用纳入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人大机关与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和各镇之间干部双向交流的力度,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不断改善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工作条件。切实解决区人大常委会、各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议事设施、办公条件、工作用车和工作经费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法定会议经费,保证其工作经费,增加视察、检查、调查、外出学习考察等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并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确保代表活动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  杨茂成)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