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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代表旁听评议庭审
7月10日上午,浠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和公、检、司等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旁听了县人民法院提审的一起刑事案件和一起民事案件,并对案件庭审情况进行了评议。这是浠水县人大首次组织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现场旁听法院庭审。
庭审前,县人民法院向代表们发放了案情介绍和《刑事案件开庭基本程序》等文件材料,代表们观摩了庭前准备工作;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代表们认真倾听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庭宣判等庭审全过程,从庭审组织、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庭审司法礼仪等方面考查了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庭审结束后,召开了案件庭审评议会议,县人民法院的主要领导、参与庭审的法官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在案件庭审评议座谈会上,参加庭审观摩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们纷纷畅谈感受,表示法院的审判活动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过程庄重严肃,庭审程序合法规范,法律适用正确,程序规范,量刑规范化、运作人性化,体现了法官的素质和庭审的驾驭能力。人大代表参与庭审观摩不仅增加了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还有利于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对司法部门工作的全面了解,有利于司法部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寒说:“以前只在影视剧中看到庭审场景,这次在刑事案件庭审中看到了真实的控、辩双方的交锋,见识了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张昭副主任说:“民庭审理的是一件致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审法官庄重干练,特别是对当事人情绪的引导把控得好,庭审过程完整、有序、主次轻重得当。”侯定华副主任说:“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人权保护的理念。通过庭审,我看到了法律的有情和无情,扫除了我心中一些对法院、对法官不公正评论的阴影。”代表们还提出了加强法制宣传,到社区、村组就地审案,扩大案件审理社会效果等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汉宽在评析会上指出:新的诉讼法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在我县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关键是公检法司各机关能够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一方面要不断探索监督的方式加强监督,另一方面要支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新颁布法律的学习。司法人员要能够熟练掌握各项法律规定和程序,做到正确运用法律武器。要加强法制宣传,加强两个诉讼法的宣传工作;要完善好体制和机制,确保各个司法环节的规范运作,确保整个执法链的协调统一。要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同时要依法尊重人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周年丰)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