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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水平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9-03 00:44   [收藏] [打印] [关闭]

督办落实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枣阳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新形势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紧紧抓住“提出、交办、督办”三个环节,注重在建议质量、规范办理、落实满意三个方面下功夫,不断完善办理机制,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建议答复率、代表见面率、代表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

一、抓源头,上质量。代表议案建议只有提实了、提准了,才能得到很好地办理和落实。在办理工作中,枣阳市人大注重提高代表素质、广泛收集民意、组织专题调研、严格审查把关,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

1、强素质。每年年初,市人大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代表小组结合代表履职、代表活动,采取邀请专家授课、畅谈履职经验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政策法律、学习代表知识、学习议案建议撰写要求等,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和撰写议案建议水平。

2、访民情。在每年人代会前,各镇(办、区)人大和市直代表小组组织代表通过进选民农户家访、在“代表之家”接访、到田边地头厂矿企业随访等形式,了解民情,收集民意,反映民愿。

3、广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各镇(办、区)人大和代表小组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人大工作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季度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并形成有价值、有份量的调研报告。

4、严审查。一是代表小组、镇(办、区)人大初审。人代会前,代表在整理社情民意、专题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代表议案(草案)、建议后,交由代表小组、镇(办、区)人大对照建议书写格式、议案“三要素”要求进行初审。二是议案审查委员会核审。人代会期间,议案审查委员会逐件审查,对不属于人大职权范围的议案建议,退回代表团;对案由、案据和方案不清楚的议案原案,联系代表补充完善;对一案多事、一句话建议,要求代表重新撰写;对代表个人诉讼案件、群众委托代表反映的信访件等不宜以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当面和代表讲清楚作为信访件另行处理。三是主任会议审议。人代会结束后,召开主任专题会议,对能否形成代表议案、确定的代表议案是否准确、论证方案是否充分、承办单位是否合适等进行研究把关。2011年以来,枣阳市人大通过“三审查三把关”,先后退回代表团、发回代表重写、要求补充完善的议案(原案)、建议达30多件。承办单位普遍认为,现在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格式更规范了,内容更充实了,更便于办理了。代表们提议案建议的热情也高涨了,市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均在140件以上。

二、抓交办,重规范。在办理工作的交办环节,枣阳市人大注重建章立制,促进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一是出台办理工作办法。依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借鉴外地人大办理做法,在广泛征求承办单位、人大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以制度规范办理工作。二是承办单位联合商定制。每年人代会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及时同政府法制办联合办公,对代表议案建议进行疏理归并,初定承办单位,提交主任会议审定。三是代表建议会议交办制。每年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向“一府两院”整体移交代表议案建议;然后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政府召开专题交办会议,逐件向承办单位进行交办。四是办理工作责任制。在市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移交代表议案建议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分别与“一府两院”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办理工作责任状;在代表建议专题交办会议上,市政府市长分别与各承办单位“一把手”签订办理工作责任状,严肃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五是建议答复见面制。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明确要求承办单位要做好办前走访、办中面商、办后回访工作,印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征求提建议包括联名的每一名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做到代表人人面复、人人满意,确保代表见面率和满意率达到两个百分之百。六是办理结果通报制。每年6、9月份,代工委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分别进行通报,进一步推动办理工作。

三、抓督办,促落实。督办是手段,落实是目的。代表议案建议不可一转了之,一交罢手,必须使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愿望和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为此,枣阳市人大强化督办,紧盯不放,一督到底,督出成效。

(一)常委会主任重点督办。每年6月份,从代表建议中精心筛选出群众关心、代表关注、事关市委政府重点工作的民生问题、当年有条件办且能够办成的建议十余件,提交主任会议决定,由常委会主任进行重点督办。如,2012年该市部分代表就失地农民养老问题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建议7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由联系社保工作的常委会副主任牵头进行督办。市政府根据人大督办通知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意见,迅速安排部署,并与各镇(办、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市人社部门组织专班检查督办,从当年7月1日全面启动到年底,实现了全市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养老保险全覆盖,60周岁及以上老人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率达到100%,有效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深受全市城乡居民和人大代表的好评和赞扬。

(二)政府市长领衔督办。每年7月份,根据主任会议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选择部分代表多年提、多年未解决好和需要综合协调、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以政府文件形式,由市政府领导组成人员每人领衔进行跟踪督办。如,枣阳市新华路北段由于年久失修,路面破损严重,该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从2007年连续5年提出了“尽快整修新华路北段路面并配套设施的建议”。市政府非常重视,2011年将此项工程列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由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领衔,跟踪督办市城建部门科学施工,投资1287万元,2011年7月1日开工,2012年4月完工,同时实施了道路绿化、排水等设施配套,广大市民和人大代表多年关心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三)各工委对口督办。每年8月份,除市人大、市政府领导领衔、重点督办的建议外,对正在办理、列入计划办理的建议,分类整理交相关工委进行归口督办。如,市人大农工委在接到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尽快维修加固枣刘路红光水库桥的建议”督办任务后,先后多次深入施工现场察看,督促市交通部门筹措120万元资金对红光桥进行重建,并于2013年5月完工,方便了群众出行,消除了道路行车安全隐患。

(四)代工委全面督办。每年,代表建议交办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责成代工委实行全程跟踪督办。一是经常深入到承办单位,了解办理进度、办理实效、与代表面复面商等情况;二是不定期地电话联系、征询代表和镇(办、区)人大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三是收集整理、挖掘办理工作的新作法新经验,通过人大简报和网站加以宣传、推广,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办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胡维国  熊义勇)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