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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3-05 07:0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3年12月26日,黄冈市团风县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和黄冈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刘应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查文胜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协主席;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代检察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人大副主席、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刘应文在讲话中说,换届以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县委领导下,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强化监督、选举任免、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刘应文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总目标,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县上下必须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着重从三个方面入手,努力把全县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要深刻认识做好人大工作是发展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的必然要求,是凝聚各方力量、推进突破发展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努力形成全县人民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推进团风科学跨越发展。二是要保证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式,不断改进监督方法,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水平。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推进代表工作创新,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依法履职的形式、措施和途径,不断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要健全代表联系选民、联系群众制度,畅通民意渠道。三是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始终坚持把人大工作摆在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机制,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为大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重视发挥乡镇人大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等方面的作用,努力开创全县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丰成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讲了具体意见,要求县乡人大及各级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和弘扬人大工作所积累的基本经验和优良传统,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认真履职,始终高度关注民生,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奋力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分别就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了表态发言。会前,团风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人大工作,出台了中共团风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张松林  徐海宏)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