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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倡导企业界人大代表带头做到“五不”
在2月20日闭会的黄冈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福清在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企业界人大代表要带头做到“五不”,即不做违法违纪和违反诚信的事、不拖欠国家税收和银行贷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职工社保费、不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发生安全和环保事故。据悉,这是全国人大系统首次对企业界人大代表提出的要求。
黄冈部分企业界的人大代表对“五不”要求作出了积极的回应。
人大代表左志学,是湖北卫尔康现代中药公司董事长。因为时常要与金融等部门打交道,他对“五不”要求中的不做违反诚信的事和不拖欠银行贷款深有体会。他认为,企业只有讲诚信、负责任,才能够赢得银行机构的支持,才能够做大做强。做企业同做人一样,“五不”是企业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更是企业家的良心。企业家代表要带头执行“五不”要求,做好表率。
人大代表、湖北华窑集团董事局主席王旺林说,做企业几十年来,从没有拖欠工人工资,从没有拖欠税收和银行贷款,正因如此,华窑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口碑,目前产品已销往30多个国家和地区。“金山银山不如绿色青山,企业还要遵守环保标准生产产品,做绿色发展的先行者。”他认为,作为企业代表,应努力做到“五不”履行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为什么许多中小企业寿命短暂?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企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欺骗伤害消费者,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人大代表、湖北昊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任桃表示,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企业家不仅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还要做诚信经营的标兵、合格优秀的纳税人。她建议将“五不”要求上升到制度层面,成为企业家的行为准则。
人大代表、湖北悦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汉涛认为,“五不”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价值体系完全契合,具体落到本企业和个人,就是要遵纪守法,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带领大家致富,让员工幸福快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不断发展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人生的价值。
据龙福清介绍,市人大常委会适时提出对企业界人大代表的“五不”要求,主要源于湖南衡阳人大事件、自己春节期间调研情况和人大代表先进性应有的要求,他希望企业界的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释放正能量,带头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黄冈市人大常委会研究与法规室 黄新国)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