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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不断提升公信力
日前,秭归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并结合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周平要求: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深入地学习、深刻领会《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强化自律意识;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加强预防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刚性要求。
通过学习,大家共同认为:要不断提升人大机关和机关党员干部的公信力,必须把握“三个重点”。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走廉洁之路,做清廉之“官”。要清醒地认识到,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其次,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行为,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常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宋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