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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大视察新农村试点建设情况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9-25 07:50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0年5月中旬,枣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5个小组,分赴全市17个镇、办事处、管理区视察新农村试点建设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反馈了意见。

视察组认为,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工作重点,并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指导组,确定了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新农村试点建设工作。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对新农村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试点工作不够平衡;融资渠道较少,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突出;社会参与度不够,新农村建设尚未形成合力等等。

新农村建设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重要工作,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视察组建议,市人民政府在推进全市新农村试点建设中,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新型农民为载体,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对新农村建设的思想认识。尤其要使试点单位广大群众认识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善于挖掘并大张旗鼓地宣传新农村试点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形成全市上下人人关心、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2、立足长远,科学规划。在新农村试点建设中,不仅是要做好村庄建设规划,同时要认真做好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基础设施(包括水利、道路等)的建设规划。在制定规划时,要针对不同村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要大力宣传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不要让规划停留在纸上或口头上。

3、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步伐。要积极改善农村融资环境,引导金融、民间、企业等资金参与新农村试点建设,建立多元化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机制。要引导试点村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和人力资源,大力发展优势产业或名牌产品,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建立健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带动农民致富。市直有关单位要自觉配合新农村试点单位的建设,做到智力支持,资金扶持,积极帮助解决一些他们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以便加快新农村试点建设步伐。(枣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曲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