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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四字”工作法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难办
人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通过近几年襄阳人大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办理效果不好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襄阳人大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调研,逐步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归纳起来就是“四字”工作法。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强调“高”字。人大代表依法提出意见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人大代表对我区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各项的工作支持、关心和重视。各承办单位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领导工程去完成,作为一项硬指标来落实,思想上认识到位,工作上措施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一把手办理工作责任制,将办理工作列为全年的目标考核内容,并查排工作进度,解决办理工作的难度,形成领导负责上下联动,人人都抓办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工作措施要突出“细”字。每年人代会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建议均涉及到工业、农业、城建、交通、环保、教育、卫生等全区人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绝大部分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要求立项、争取资金、解决困难的较多。但由于财政困难,政策因素等原因,有些要求难以满足。针对这些情况,一方面要加大办理工作的力度,一方面要尽量把工作做细。具体做法是:第一步,要传达好建议督办工作会议精神,分解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第二步,重温代表建议意见原件,当面征求代表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办理内容,责任到位、责任领导和办理时限。第三步,要进一步加大“开门办案,现场办理,当面答复”工作力度,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好方法。办理的进度、结果都要与人大代表见面,在落实、办妥、解决实际问题上狠下功夫,切切实实地办几件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第四步,要及时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
三、工作态度上要体现“诚”字。代表所提的建议和意见,有的是承办单位能够直接办理的,有的是创造条件可以办理的,有的是几个部门、镇共同努力可以解决的,有的是在较长的时间甚至跨年度才能办理完的,还有的是因政策、条件制约无力办理的。不论哪种情况,都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凡是能办到的都要不折不扣地解决,一时不能办的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不能办的以诚实的态度向人大代表做好解释,要以诚待人,以诚感人。除了将答复件寄到各位代表手中外,还要坚持领导带队,深入到代表之中,广泛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建议意见的反馈工作。让党委、政府都满意,让人大代表满意,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四、办理结果上注重“实”字。办理代表建议贵在认真,重在实效。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要把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要自觉将代表建议当作改进本职工作,加速本单位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现在仍有少数单位对代表的建议意见认识不足,总认为是人大代表在和部门找岔子,有的单位对代表的建议置之不理,长期搁置,还有的单位是由人大代表提,最后又由代表所在单位承办的“建议回娘家”的现象,有的单位在办理工作中用计划代替行动,用答复代替落实,外交词语太多,官僚主义、衙门作风是制约办事效率的“瓶颈”。因此,必须要“变答复型办理”为“落实型办理”,避免出现“重复提,重复答”的怪圈。 (襄樊市襄阳区人大 马永锋)
责任编辑: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