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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办法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06-07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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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是《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为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恩施自治州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均提出今年要研究制定州人大常委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办法。
根据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州人大财经委于今年2月下旬组织有关方面人员成立了起草专班,着手起草《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3月下旬形成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根据州人大常委会领导意见,州人大财经委于4月初至5月上旬相继征求了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州政府办公室和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州财政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共收集到修改建议20多条。5月11日,组织召开了州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州审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征求对《暂行办法》稿的修改意见。与会人员对《暂行办法》稿逐条逐款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了10余条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针对从各有关方面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州人大财经委组织起草专班认真消化、吸收,反复研究、推敲,不断修改、完善《暂行办法》文稿,先后五易其稿。
5月14日,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暂行办法》稿进行了审查和修改,形成了《暂行办法(草案)》。根据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暂行办法(草案)》将提交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恩施自治州人大财经委 刘祥华、唐洪贵)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