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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
3月20日,黄冈市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任务和措施,更好地发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努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中共黄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善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雪荣,市政协主席夏润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福清以及在家的市 “四大家”其他领导、市 “两院”负责人等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市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沈景艳主持。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善桥作了重要讲话。他说, 2007年换届以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党委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根本保证。要切实强化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责任,不断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进一步完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要大力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在谈到要大力优化人大工作环境时,刘善桥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鄂发[2009]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大力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人大依法履职的保障水平。要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职比例,确保专职委员占委员总数的50%以上。要规范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依法增加预算审查、法规和信访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县级人大常委会每个工作委员会不少于两人。要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乡镇人代会,各乡镇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协助人大主席团主席做好人大工作。要重视对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其学习培训和使用交流要与党政机关干部同等对待,改变人大机关干部“入超”严重情况,做到人大机关干部调配进出基本平衡。要确保人大机关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以及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等法定会议经费,保证机关各项正常开支,适当增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选举任免、计划预算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评议、议案建议及信访督办、人大制度宣传以及对外交往等专项工作经费,并依法列入财政预算。要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 建议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分别按每人每年不少于1500元、800元、400元的预算标准在本届内逐步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人大机关老干部工作,可以采取增加经费改善条件的办法,也可以采取适当分流的办法,如常委会领导工资关系是否转入人大机关听取本人意见、专(工)委负责人工资关系的参照省人大实际操作办法管理,还可以采取县市区集中管理的办法,确保老干部的各种待遇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各级组织、宣传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作为培训教育干部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开设宣传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工作的专版专栏,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刘善桥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增强党的观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好、落实好,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始终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要始终注重工作实效,要始终注重发挥代表作用,要始终注重提高履职能力。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人大工作,保持人大工作旺盛的生命力。要勇于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善于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拓宽工作渠道,提高工作实效,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小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六洲分别代表“两院”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雪荣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了讲话。他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进一步深化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沈景艳就贯彻落实这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讲了具体意见。
会议还印发了《中共黄冈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有关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在会上作了书面交流。(黄冈市人大研究室 黄新国)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