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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首次举行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05-06 07:22   [收藏] [打印] [关闭]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2月27日上午举行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紫玉向宪法庄严宣誓,这是自治县首次举行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大会主席台前,新当选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紫玉在全体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宣誓人面朝国徽,右手举拳,左手抚按《宪法》,神情严肃,声音铿锵,庄严的仪式,向社会宣告公职人员对宪法的忠诚,对职业的敬畏。

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从今年1月1日开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这体现了宪法的权威,也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增强宪法观念、对宪法负责。通过宣誓,不仅进一步强化了任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还大力弘扬了宪法精神。今后,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都将公开进行宪法宣誓。(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董墉  黄斌)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