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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干部要有“三股气”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6-25 00:53   [收藏] [打印] [关闭]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发挥如何,要看人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当前,社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发展期、改革的攻坚期和矛盾的易发期,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在这个关键时期,要解决好社会矛盾,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笔者认为,人大干部要具有“三股气”,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权力,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题。

要有厚积薄发的底气。学习永无止境,人大干部要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终身学习的理念,树立学思并重、学以致用的良好学风。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经验、新方法,努力争当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履行职务。要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掌握新知识,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知识储备,提高依法履职的本领。通过学习,储备丰富的知识,提升监督水平。

要有充满激情的锐气。人大机关是权力机关、代表机关、服务机关,人大机关的地位与作用决定了人大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干部,处在为人民服务的第一线,要干好为人民服务这项工作,敢为人先,迎难而上,勇往直前,心中要时刻装着人民群众,始终燃烧着忠诚的烈火,始终奔涌着豪迈的激情,始终保持着昂扬的锐气,理直气壮地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实心实意地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要有不屈不挠的勇气。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在监督工作中,要敢于监督,对“一府两院”不依法行政、不公正司法的行为,要勇于依法监督,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动真格,来硬的,冲破关系网,不碍于面子。人大监督如果没有勇气,前怕狼,后怕虎,就会影响人大的权威。同时要善于监督,就是要注意运用适当的监督方法,能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询问等方式解决的问题,就不用刚性监督手段;而对于一些严重问题,该质询的就质询,该撤职的就撤职,该罢免的就罢免,启用刚性监督手段,促进问题的解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湖北省竹溪县人大常委会  洪自成)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