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媒体聚焦 >> 文章详情
在新的起点上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中南六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综述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10月12日至17日,中南六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武汉举行。会议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地方人大立法工作”这一主题,进行了交流探讨。中共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出席座谈会并致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介绍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苏晓云主持座谈会。
李鸿忠对座谈会召开表示祝贺,对与会领导表示热烈欢迎。他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中南六省区人大共同交流探讨进一步做好地方人大立法工作,非常必要和及时,具有现实意义。地方立法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担负着重要使命。我省人大正抓紧调研和制定三部重要地方性法规。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湖北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目标任务,抓紧做好支持战略支点建设的立法工作。二是结合湖北千湖之省的实际,加快湖泊保护的立法工作,做到依法“惜湖、爱湖、护湖、养湖、治湖、复湖、美湖”。三是围绕加快推进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好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立法工作。他表示,湖北将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用好这次会议的成果,进一步创新立法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着力在突出湖北特色、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实用实效上下工夫,加快法治湖北建设步伐,为服务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座谈会交流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体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个法律体系,尤其是如何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是地方立法工作需要认真思考和探索的一个新课题。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作了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地方立法创新》的发言,认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立法(包括立改废)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要在法律体系形成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七大要求,为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创新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努力。具体做到“一个坚持、两个统一、三个服务、四个结合”。“一个坚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就是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立法中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意图,从而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政治方向。实践证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重大立法事项,对于各方面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推动重大事项的议决,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根本保障作用。“两个统一”:贯彻上位法与体现地方特色相统一;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相统一。“三个服务”:服务科学发展;服务民生改善;服务社会管理。“四个结合”:部门起草、政府提案与人大严格审议把关相结合;相关专门委员会充分审议与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相结合;省人大立法与市州人大常委会协助调研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专家参与立法相结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维龙发言认为,首先要深入认识立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一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二是加强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的立法,完善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既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又保护利用自然资源。三是继续加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立法。四是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其次是地方立法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必须处理好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的关系;维护法制统一与体现地方特色的关系;维护法制统一与先行先试的关系。第三,立足“五个突出”,做好新形势下广东地方立法工作。即突出实施性、配套性立法;突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方面的立法;突出“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突出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突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第四,树立“五个意识”,即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精品意识、协作意识、群众意识,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程锋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一要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在立法内容方面,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生态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在立法程序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立法程序和制度的探索实践;在立法技术方面,要深入研究地方人大立法技术问题,保证各类别、各层次法律规范构成有机统一的体系。二要适应新变化探索新思路。更加注重立改废结合,突出时代特征,适应现实需要;更加注重解决地方实际问题,凸显地方特色;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更加突出市场导向,重在提高立法质量。三要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地方人大立法民主参与机制;建立立法前分析评价机制,完善项目申报、审查、审定制度;建立健全开放、民主、多元化的起草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立法质量评估机制。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发言认为,要正确处理“五个关系”,创新地方人大立法理念。处理好经济立法和社会立法的关系;处理好管理型立法和服务型立法的关系;处理好数量速度型立法和质量效益型立法的关系;处理好粗放型立法和精细型立法的关系;处理好立新法和法的系统化的关系。要明确地方人大立法工作重点,促进法律体系科学和谐统一。抓紧制定与法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抓紧清理和修订地方性法规;抓紧做好地方性法规的整合工作;抓紧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地方性法规。要完善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和完善科学的法规立项制度;探索建立法规草案多元化起草机制;拓宽民主立法渠道;抓好立法后评估工作。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明认为,一要清醒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依然艰巨而繁重。二要继续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经验来指导地方人大立法工作。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和立法为民、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要坚持以往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统一认识,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立法工作新局面。这五条基本经验应当成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重要指导。三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重点。更加注重法规的修改完善工作,同时继续做好新立法规的制定工作;督促政府抓紧法规配套规章的制定工作;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迈出新步伐。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在交流发言中说,坚持立法与省委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保证立法服从和服务于全省中心工作。省人大一贯自觉地把地方立法工作置于省委的领导之下,根据省委的工作部署找准立法工作的新领域和着力点,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重要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都及时向省委请示。以立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和保障海南优势产业的发展,历来是我省立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我省现行有效的经济类法规,多是省委有关产业发展政策主张的直接体现。以立法推进建立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工作部署,针对各个领域的突出问题寻求治本之策,努力破解影响政策落实、科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以立法落实省委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决策。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逐步加大社会领域立法力度。以立法落实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战略。以适时清理法规实现相关立法的与时俱进。把修订法规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努力做到及时和准确地对制度环境变化、经济社会变迁作出回应。
会议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上位法的细化和补充。会议强调,要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进一步与国家立法保持一致;要抓紧进行地方法规清理工作,逐步建立起法规清理的常态机制;要从制定规则为主转向完善规则为主;从经济立法为主转向统筹经济、社会领域立法,更加注重关注民生、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立法;从管理型立法转向服务型立法,更多地突出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约束和规范;从更加注重“有法可依”转向“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依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更为切实有效的法制保障。
座谈会期间,与会代表在汉参观了中山舰纪念馆、辛亥革命纪念馆等,赴荆州、宜昌、神农架、襄阳进行了参观考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林志慧,秘书长范兴元等出席座谈会。(丁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