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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争创人大工作新业绩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对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第一次会议,强调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省各级人大机关、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争创工作新业绩,为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大会主题,鲜明回答了我们党举什么旗帜、走什么道路、保持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解放思想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改革开放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十八大报告强调,“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的实质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履职行权。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立法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认真贯彻立法法和立法条例,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核心追求,不断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新机制,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作用,破解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及法律法规的统一正确施行,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切实做好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推动“五个湖北”建设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真正实现,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要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服务型机关,不负人民重托。(丁爱萍 刘允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