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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赴南漳县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1-07 08:4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2年12月28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苏晓云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范兴元,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乔余堂一行赴襄阳市南漳县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组听取了综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记录等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了九仙观村和旧县铺村。

2012年以来,南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将社会管理工作置于社会转轨转型的大背景来谋划,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争创市级优秀平安县为目标,从化解矛盾、创新管理入手,在夯实基础中提升,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2.6%。其中,命案同比下降66.7%,盗窃、抢劫、伤害等影响群众安全感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6.1%、33.3%、30.3%,赴省以上上访、“三堵五闹”事件同比分别下降12.6%、64.4%。在今年上半年电话民意测评中,群众安全感达91.92%,同比提升4.8个百分点,位居全省46位。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参与度在全省分别排名第36位和41位。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也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今年该县引进招商项目179个,合同投资额648亿元。

检查组一行肯定了南漳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精心组织抓部署,强化责任促落实;二是扎实落实维稳措施,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稳的关口;三是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服务功能,把服务民生、夯实基础作为工作突破口;四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作为工作出发点;五是大力开展群防群治,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减少发案的重要措施;六是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群众作为平安创建的主体。

苏晓云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准确把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主动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坚定不移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在高起点上取得新进展、达到高水平,为服务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苏晓云强调,要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改善民计民生,营造团结和谐稳定良好局面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要注重源头预防,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