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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3年部门预算
省人大常委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常委会机关包含了办公厅、法规工作室、研究室、信访办(副厅级)以及7个专门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共14个厅级单位。
2013年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预算10,534.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经费拨款10,447.2万元(含资产收益拨款50万元),占99.17%,上级补助收入87万元(全国人大办公厅拨代表活动费),占0.83%。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为:
1、人大事务9,713.32万元,占92.97%。主要用于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和专(工)委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开展调研、立法、监督、培训等工作开支,以及召开省人民代表大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支出。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积金支出1,704.46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77.66万元,占5.53%。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开支。
3、医疗保障156.22万元,占1.5%。主要用于公费医疗开支。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
10,447.20
一般公共服务
9,800.32
事业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
577.66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医疗卫生
156.22
其他收入
87.00
本年收入合计
10,534.20
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10,534.20
10,534.20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10,447.20
20101
人大事务
9,713.32
2,432.32
7,281.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77.66
577.66
21005
医疗保障
156.22
1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