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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8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省纪委视频会议精神。机关党组书记、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同志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纪委要求,全面落实机关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雷霆之势和空前力度反腐肃贪、惩治腐败,深得党心民心军心,赢得了全党、全军和全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决拥护和广泛支持。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我们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意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政治责任,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指出,落实机关党组主体责任,是当前需要严肃认真对待的政治任务。机关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力度统一论”,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机关党组书记要牢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责、首责、必负之责;每位党组成员、厅级领导干部要更加主动、更加自觉、更加坚决地履行分管范围的领导责任;机关各支部书记对本支部负分主体责任,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若分管范围内出现问题,一定按照要求严肃追责。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机关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抓作风、抓纪律、抓选人用人、抓牵头任务落实、抓廉政风险防控,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里,抓在手上。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牵头主抓之责、领导组织之责、以上率下之责、支持保障之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支持机关纪委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责任。
会议要求,机关各党支部要组织深入学习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系列会议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学习讨论,讨论情况报机关党委。同时要求机关相关工作机构、职能部门,要按照省委落实惩防体系2013-2017年责任分工要求,进一步细化牵头任务分解方案,做好责任再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把主体责任落实好,确保牵头任务顺利完成。(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