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媒体聚焦 >> 文章详情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驻麻城工作组同当地救灾办交换工作意见
11月30日,驻麻城工作组与麻城市救灾办相关负责人就麻城市灾后倒损唯一住房重建工作进行了交流,工作组根据近一个月来在各乡镇、街办调研、督导灾后重建的总体情况,针对部分受灾群众建房资金短缺、施工进度力量不足、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一户六有”政策要求、倒塌房屋隐患消除等问题,同麻城市救灾办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建议。
此次洪灾致全市农房倒塌严重,共有3082户唯一住房倒损,其中,倒房1982户7719间,严重损房922户3357间,一般损房178户528间。截止11月30日,已开工建设1982户,竣工1823户,竣工率92%,损坏房屋1100户3885间,100%已修缮。
工作组对麻城市前段抗灾救灾工作予以肯定。为确保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全部搬进新居,麻城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抓主动。紧紧围绕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节点和计划安排,精心组织落实,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二是多措并举抓落实。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和补助标准;对无能力重建房屋的五保、低保纳入集中供养,不能纳入的,由各乡镇、村帮助重建;对正在办理手续、宅基地正在调配的重建户,要求各乡镇、村加大协调力度。三是一路畅通拨资金。要求各乡镇根据房屋重建进度,通过农户“一卡通”迅速发放补助金。四是加强管理保质量。要求各乡镇、村安排专人巡查,村民自查等,发现安全和质量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重建房屋质量安全。
工作组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对各乡镇房屋重建进度不平衡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加强督促和指导,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待,确保按期完成重建任务。二是对房屋已建好并入住的,要加快验收进度,尽快拨付补贴资金;对主体工程已完工,因无资金停工的,要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保证房屋建设早日完工。三是对购买村民闲置房屋和临时调剂的,要完善各种手续,避免纠纷发生;对承诺不建房的,要完善前置条件,签定协议,做好思想工作,防止产生遗留问题;要做好“一户六有”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四是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建议利用房屋验收期间,对危房做一次全面的清理,该拆除的要拆除,消除安全隐患。(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驻麻城抗灾救灾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