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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6年7月29日至8月2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进行了巡视。12月16日上午,召开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见反馈大会,反馈大会结束后,机关党组随即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根据反馈的意见逐项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17个问题,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清单,整改目标措施清单和整改工作要求,确定了46项整改措施。为把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措施落实落地,成立了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朱毅同志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组及主要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各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认认真真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抓年度任务责任分解。机关党组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由办公厅负责,于2月15日完成了2017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将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了部门、处室,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将组织专班每季度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加大把方向、抓落实工作力度。对中央、省委重大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中;明确机关党组成员每年要到基层参加调研,完成不少于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三是加强对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设立了监督工作协调处,统筹协调专门(工作)委员会监督工作,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工作,增强督办工作的时效性。明确办公厅加强统筹协调,避免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同时到一个地方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和视察等活动。四是理顺研究课题管理机制。从2017年3月开始,将法规工作室课题研究合并到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理论研究课题统一管理。
(二)关于党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设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分党组。按省委要求将在原单位免去职务的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党组织关系转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分别编入到各个党支部,按《党章》规定参加党组织生活。为进一步加强省委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领导,经省委批准,2017年1月10日,在省人大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立了分党组。明确了各分党组在本委员会中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即发挥秘书长办公会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专职副主任)纽带作用,通过修订《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增设了秘书长办公(扩大)会议这一决策形式,要求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专职副主任)列席秘书长办公会,切实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对提高人大机关整体合力和集体决策效率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建立了机关党组、分党组季度工作会议制度。受常委会党组委托,机关党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各分党组的日常工作。机关党组、分党组季度工作会议由机关党组书记召集,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专职副主任)参加,贯彻落实常委会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机关阶段性重要工作。
(三)关于集体决策抓重点、议大事的特点不够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了机关党组会和秘书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在秘书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改稿中,对秘书长办公会议议题确定方式进行了完善,切实做好会议议题拟定、审核把关,确保会议议题内容符合“三重一大”规定的相关事项,使秘书长办公会议“议大事、决大策”的职能定位更加明确。对一些重大议题,坚持会前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协商意见分岐较大的不上会,从而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
(四)关于机关管理存在偏松偏软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对违纪问题的处理,以事说纪,及时对机关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配齐机关35个支部纪检委员,将监督责任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把压力传导到支部和每一名党员;对2016年机关各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量化考核,考核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机关党员干部约谈暂行办法(试行)》、《公车使用暂行办法》、《公务开支操作手册》、《合同管理办法》、《机关经费支出签批程序》和《机关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未能按时将会议文件印制并送达到各代表团驻地,导致各代表团不能按时开展分组审议的问题,机关党组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今年服务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中杜绝了此类问题发生。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五)关于思想建设不够重视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创新学习方式,抓学习教育落实。认真制定机关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党课、学习交流、培训基地实践学习等多种形式,使机关干部的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力争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全面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建立了思想状况分析制度。机关党组、党委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会,及时掌握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三是修订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在机关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对原有谈心制度作了修改,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厅级干部和处室负责人开展谈心交心的责任和要求,并把交心谈心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加强检查力度,结合年终检查一并进行。在2月底前机关各党支部召开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都按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四是对讲党课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每年年初,根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讲党课计划。实行领导干部讲党课报备制度,要求由相关支部负责,把每一次讲党课的授课人、党课主题、党课时间向机关党委书面报备。
(六)关于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机关党的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修订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分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制定出台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暂行办法(试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管办法(试行)》。二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近期组织编印《党支部工作规范手册》,使机关各支部能够按照《手册》规范的内容,严肃认真的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今年上半年,举办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并对支部会议记录和工作台帐进行统一规范,机关党委每半年对支部工作台帐进行一次检查。三是加强了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由机关党委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别负责服务机关党组成员和党的关系在省人大机关的专(工)委领导干部、离退休老干部按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明确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的规定。四是严格党费收缴、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从去年7月开始,坚持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机关党委、支部每月收缴一次党费,机关党委半年通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一步明确了离退休干部党费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对老干部支部返还党费的管理,明确返还党费的使用范围。
(七)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为贯彻落实省委部署,加强省人大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在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争创服务示范机关”主题活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研究制定了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傅德辉同志亲自审定实施方案,并在动员会上作重要讲话。二是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质量。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坚持少开会、少发文,开短会、发短文。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分党组领导带头落实“三短一简一俭”,并要求机关“首办负责、文不过夜、事不隔天”;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流程,严格公文和会议文件的审批程序,切实控制公文和会议文件的数量,认真做好会前计划,坚持需求和印制数量的合理统一;计划实施常委会文件电子化系统建设,对会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三是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平时考核。机关处以下干部实行个人工作日志制度,坚持工作日志和职能部门考勤相结合。严格请假销假登记制度,每季度公布一次机关干部出勤及病假、事假、无故旷工等情况;实行会议签到制度,每次会议签到情况与年度干部考核、处室评先挂钩,落实签到制度实效;加强会风会纪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检查情况;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工作纪律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采取提醒谈话、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先后7次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开展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今年还将加大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力度。
(八)关于支部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支部工作检查督导机制。每年年中由分管领导对所分管处室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年底由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对领导支部工作不力的支部书记,实施追责问责,对排名靠后的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约谈。二是加强处室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的分析和班子结构优化。加强处室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情绪疏导,通过调整个别处室负责人的工作,化解了工作矛盾,处长已调整了5位;坚持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势,坦诚布公,增进处室团结。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九)关于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厅级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实行项目化管理,强化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党支部工作严起来、实起来。二是认真落实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述责述廉,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加强了对机关党组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已于1月份印发,2月底完成,支部书记开展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三是推进了“一岗双责”落实落地。“三级责任清单”具体明确了机关党组集体责任,机关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厅级干部分管部门的责任内容;明确了机关党组成员个人以上率下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支部建设的责任和措施。2月底前完成了机关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
(十)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实机关纪检工作人员力量。给机关纪委配备2名纪检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支部纪检委员制度,各个支部配备1名纪检委员,进一步完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网络。二是强化职能部门监督作用发挥。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行专责监督,督促人事、财务、机关党委、纪委等部门加强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四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合力。三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负责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制定了《省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暂行办法》,明确了派驻纪检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方面的工作机制。2月14日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四是严格执纪审查,2月份对机关财务报销、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及时调查和处置收到的问题线索,对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
(十一)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湖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会议分类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会期,压缩会议工作人员;参会人员以武汉市人员为主的,不到外地召开,机关内部能召开的会议不到酒店召开。二是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接待工作。没有公函不接待,不安排豪华套间,严格按规定落实陪餐人员。三是严格公务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规定,逐年压减出国(境)批次。四是完成了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两位正厅级副秘书长的办公用房和各专(工)领导(正厅级)的办公用房按30㎡的标准改造完毕;处长办公用房按照18㎡的标准也已整改到位。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十二)关于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分析研判、动议、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等办法,严格程序、全程纪实。二是认真落实“凡提必核”等相关规定。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公平、公正、严谨、细致的做好相关事项核实工作。对干部本人填写的重大事项报告与组织上核实结果不一致的,严格按照《湖北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 》规定执行处理。针对巡视时反映的提任个别干部未核查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问题,去年9月5日已完成该干部信息的核查比对,未发现其他违反纪律问题,作归档处理;针对个别干部填报房产情况与核查信息不一致的问题,人事处及时与干部本人谈话,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同时严格审查了其相关购房合同,在掌握实际情况后,由人事处就此出具情况说明附相关购房证明材料归入其个人事项核查档案备查。
(十三)关于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挂靠在省人大机关的学会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学会财务进行统一审计,待审计完毕后统一纳入机关财务管理,按《湖北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停止发放省人代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与会人员生活补贴。
(十四)关于存在机关公共财物监管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完善资产清查制度。建立了干部离任核查制度,做到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及时办理资产核查、移交和监管交接手续,确保人走物清。二是迅速对照相器材进行了清理、清退。机关成立了专项清理工作组,清查核实照相器材,逐个进行清退,对于个别遗失和非正常损坏的照相器材,按折旧价值予以了赔付,现已清理完毕。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十五)关于选人用人整体环境不佳、满意度不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思想境界。利用“人大干部讲堂”、组织生活会等学习交流平台,开展正确对待职务晋升专题教育和讨论,引导干部把干事创业作为第一追求。二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立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牢固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任用干部,增强广大干部信心,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增强启动干部选拔工作的计划性。有针对性、计划性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整体情况启动选拔任用工作,找准干部成长和人岗匹配的契合点,消除个别干部“到点应提”的旧观念,以实干论实绩,不唯“任职年限”作为干部提拔依据,打消潜在的负面情绪。
(十六)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严肃、不到位、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任人唯贤,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制定的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把握和落实,尤其注重把工作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执行程序不打折扣,执行政策不走样。二是完善干部管理基础性工作。已完成干部档案整理工作,逐一核实各项干部基础资料,对所有材料整理齐全、归类存档,人事档案室也已按标准进行改造升级;已配备专门的档案借阅薄和党组会议人事工作专项记录本,做到如实、完整记录档案借阅、会议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实行专人负责、专业整理、专柜保管,实行档案定期整理制度。
(十七)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能力不足、活力不强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拟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在同一处室工作时间过长的干部进行轮岗,使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实现人员的良性流动,提高干部多岗位工作能力,已拟定了干部轮岗计划,待实施。二是加大公务员选录力度,健全干部管理培养制度。去年通过招录、军转、遴选等多途径,共计优选9名干部(4名公务员、4名军转干部、1名遴选干部)进入机关,有效充实干部队伍力量;加强干部培养,注重选拔培养一批有潜力、有能力、有活力的年轻干部成为机关工作骨干;制定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对年度培训计划进行项目化管理,实现干部全员培训、全面培训和重点培训、专项培训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发挥“人大干部讲堂”等平台的作用,根据人大工作性质设置讲堂内容,把“人大干部讲堂”建设成为干部学习进步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