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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办党支部研究制定深入推进“主题活动”目标措施
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争创服务示范机关”主题活动以来,机关党办作为“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不仅要服务党组、党委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更要在“主题活动”中走前列、出实招、当好排头兵。为实现这一目标,经过支部党员集体讨论,制定以下五项目标措施。
一、坚持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学习作为机关党办工作人员的职责所系,主动施压,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牢固树立学习而立身、立德、立志的观念,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带头参加机关组织的理论学习、专题讲座,坚持周五处室学习日制度和每月1次支部集体学习。大力倡导个人自学,带头开展读书活动,有计划地研读一些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著作,系统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养成勤学习、善思考的习惯。切实增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持强大的政治定力,做到理论上成熟、信仰上坚定、政治上清醒、行动上自觉。
二、坚持“六条标准”,争创“红旗支部”。坚持以“红旗党支部”六条标准为目标,以2017年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为主线,全面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做到“四带头”:一是带头健全完善支部党建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严格支部组织生活,每月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到活动有主题、发言有思考、每月有提高;二是带头加强支部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党办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加强支部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支部党员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带头开展“支部工作法”研究,结合党办工作实际,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党办支部工作法,力争出新成果、新经验,为机关党建工作增强新活力。
三、坚持务实重行,创建服务示范处室。针对机关党办工作点多面宽、涉及业务范围广、事务性工作多、文字材料任务重等特点,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职能定位,强化大局意识,突出党办干部能力建设,使各项工作和服务保障能力适应党组、党委要求,紧贴中心工作需要。在服务机关党组和机关党委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负责省人大工作机制创新专项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服务“主题活动”开展等各项工作中,体现“工匠”精神,注重创新能力培养,努力做到“五个精细”:一是精细办文。熟练掌握公文写作、公文处理的基本常识,采取重要材料集体研究,起草过程相互提示,材料定稿交叉校对等措施,努力做到办文零差错;二是精细办会。凡会早安排、早准备,科学拟定会务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室全员参加保障,确保办会万无一失;三是精细办事。按照工作计划办好份内事、灵活机动办好临时交办的事、主动协同办好同其他处室共同完成的事;四是精细谋划。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相关部门保持联系,站在全局谋划机关党委和党办的日常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搞好阶段性工作设计谋划,当好党组、党委的参谋和助手;五是精细操作。坚持每周讲评、安排一周的工作,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建立和维护文明和谐的处室环境,带头维护机关良好的工作秩序。
四、坚持责任担当,打造“铁军”队伍。按照党务干部“铁军”队伍要求,在“两级党组”和机关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教育引导支部党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分内工作,坚持任务第一,不等不靠,分清轻重缓急,统筹谋划协调,任务再多不叫苦、工作再重不懈怠,敢于担当,自觉担责,主动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带头开展公务员职业操守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干部正确看待组织、正确看待他人、正确看待自己,正确处理好事业与家庭、个人与组织、实绩与进步的关系,保持和发扬党务工作者甘于奉献、敢于攻坚、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把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作为第一责任。加强个人道德品行修养,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自觉接受自我教育,始终奉行团结是一种能力、团结出战斗力的理念,始终保持阳光、上进、互帮、互助的心态,传播激发正能量,努力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务干部队伍。
五、坚持党管干部,严格纪律作风。带头落实党支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坚持重监督、严管理,切实发挥党支部管党员的组织功能。严格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支部党员队伍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增强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在任何时候首先明确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讲好党言党语,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刻好行为底线。充分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落实支部纪检委员监督支部党员的监督机制,发挥支部监督管理党员的职责,自觉树立党办干部的自身形象。增强集体荣誉感,自觉保持好、维护好省人大机关“三个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