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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圈启动协同立法工作 全力推进省域协同发展、县域经济发展

来源:湖北新闻   时间:2021-04-08 09:47   [收藏] [打印] [关闭]

4月7日上午,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武汉举行,会议通过《湖北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框架协议》。

《协议》明确,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第一会议由武汉主持召开,未来,九市人大常委会轮流负责召集和组织,每年召开一次。

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主任、法学教授 曹海晶:“不同市来主持这个会,他们对城市圈立法的一些重要需求,就兼顾到了我们说的区域差异性问题。”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清芬:“以法规引领促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城市圈其他城市主动对接,推动要素的优化配置。”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方馥香:“首先做好规划同编立法课题,在城市规划、产业规划、生态环保规划,民生保障规划上协同一致。”

加快圈内协同立法,当务之急是“破障”,即清除不利于城市圈建设的政策性障碍,比如在民生领域,就要做到一规通用,民生同保。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荣延舫:“医疗领域医疗资源的协调配合,与分级合作及检查结果的互认,进一步做实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发展规划。”

9个城市约定,未来,将整合区域立法资源和优势,针对交通互联互通、科技创新方面人才、科技、金融等发展短板,尽力实现立法文本协商起草、立法程序同步推进。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新国:“就长江沿江城市港口码头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协同立法。”

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建华:“开展汉孝两地生态环保协同立法,建立汉孝生态环境信息平台。”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万春桥:“城际铁路向南边进一步延伸,形成一个城际交通和区域交通的结合和良性循环。”

随着协同立法推进实施,城市圈在产业协同发展方面,还将共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体化的营商环境,真正实现“9个城市就是1个城市”。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詹旺民:“武汉城市圈产业(园区)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项目重复建设,关卡较多,功能趋同,建议在区域协同立法中,把这个作为一个立法项目,使我们的园区定位更为精准,产业链条更为丰满。”

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建平:“希望能通过区域协同立法,推动项目建设同城化、一体化。”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库成:“围绕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协同立法调研,推动武汉城市圈内的优势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加快产业链融合发展。”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尚大原 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