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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就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4-23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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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下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汉就《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草案)》召开座谈会,对条例草案表述准不准、操作性强不强、是否符合基层实际,重点听取有关革命老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扶贫开发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出席并讲话。
王建鸣说,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灵魂。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必须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性,在我省发展“黄金十年”的关键时期,如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从根本上解决革命老区发展滞后的问题,事关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要优化、完善革命老区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革命老区发展目标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从立法层面支持革命老区始终不渝地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护好一方“青山绿水”。要加强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依靠社会资源多元化、全方位地支持老区发展。条例出台后,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促进条例的实施,促进革命老区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规工作室主任王亚平,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栾丽娜,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黄文平,省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柳长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巡视员魏葆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有关处室负责人,部分革命老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市、县扶贫开发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张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