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权威发布 >> 文章详情
五峰民族立法科学选题 彰显民族地方特色
前不久,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全县呈现盛世兴林好势头,并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这是五峰科学选题立法的重要成果之一。
开展民族立法,选好题是充分行使民族立法权的前提。五峰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实施中涉及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科学选题立项,使民族立法特色化,有针对性,做到“一届一个规划,一年一个项目”,稳步实施,有序开展。从1986年制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起,至今共制定颁布符合五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强、能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管用的民族自治条例16件,推动了五峰科学发展。
坚持“三原则”,选准立法项目。五峰始终把握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尊重民意这三项原则,明确思路,找准方向,有针对性地选择符合自治地方实际的立法项目。以统筹兼顾为原则,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重点地加强经济立法项目的选择,同时抓住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机遇,选择社会事业方面的立法项目,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近几年来,自治县制定的8件单行条例中,5件是经济立法项目,3件是社会发展方面的立法项目。以尊重民情民意为原则,及时吸纳广大干部群众的立法意愿,既立足大局,又顺从民意。如全县120多名人大代表和70多名政协委员提出“立法保护森林资源,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建议后,县人大常委会在组织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将制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纳入了年度立法计划。作为全省第一部关于森林资源管理的行政法规,省人大批准实施以来,五峰争取国家投入资金2亿多元,先后实施了长江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工程近20个林业重点项目,全县经济林面积从17万亩上升到40万亩,实现了农村人平2亩经济林的目标;林地面积从275万亩上升到298万亩;活立木蓄积从347万立方米上升到66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73.8 %上升到81.2%,位居全省县市之首,柴埠溪、后河分别晋升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坚持“三优先”,彰显地方特色。自治县在实践中坚持“三个优先”确定民族立法项目,即坚持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优先,切实可行且条件已经成熟的优先。五峰落后,根子在交通,自治县首先抓住交通不便制约经济发展这一难题,制定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五峰水电资源极为丰富,开发前景广阔,在全国民族自治地方率先为水电资源的开发管理立法,制定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电条例》,促进了水电业发展,到目前,全县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8.7万千瓦,迈入全省水电大县行列。组织对五峰自治条例进行修订,对资源保护方面的内容作了补充;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章节共8条,针对坚持生态立县,加快建立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机制,管理和保护境内的土地、森林、水域、矿藏等自然资源,节能减排标准,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重点保护等作了明确规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季卫民)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