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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人大扎实做好立法启动年工作
今年是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关键年,也是地方立法启动年,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树立“勤奋创新、精益求精”工作理念,本着“向省人大看齐、在市州中领先”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立法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认真制订年度立法计划。今年年初,通过黄冈日报及黄冈人大网站等媒体发布了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印发通知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多次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座谈、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听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等多种方式,征集到立法建议项目20多个,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黄冈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经主任会议审议后已报请市委同意,并按规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根据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今年除通过《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外,拟安排审议项目1件,即《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拟安排调研项目3件,即黄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白莲河水库库区综合管理和文化遗址遗迹保护管理。
二、全力抓好首部法规制定工作。3月4日,与市政府联合召开地方立法启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金鹏和副市长张社教出席会议并讲话。主导印发了《关于制定〈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工作方案》,成立了制订《条例》领导协调小组和起草专班;3月18日,召开条例起草专班工作会议,对法工委《条例(草稿)大纲》进行讨论;4月5日,召开条例(初稿)征求意见会,形成《条例(征求意见稿)》;4月27日,召开条例论证会;5月3日,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条例(讨论稿)》;5月23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制定《条例》进展工作情况的汇报;5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常委会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5月30日,向社会发布公告和向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发文件公开征求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截止7月1日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70多条;7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
三、务实推进立法调研项目。结合前期调研情况,4月29日,专门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金鹏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就今年三个立法调研计划项目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白莲河水库库区综合管理、文化遗址遗迹保护管理,听取进展情况汇报,进行座谈研究交流,并了解相关单位对市人大立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城管局、住建委、文广局、水利局等单位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会议提出要按照年初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早日拿出法规案初稿,并积极做好今后五年立法规划和明年立法计划的申报准备工作。
同时,为了提高法工委的综合调研能力,我们结合今年地方立法工作实际,向省人大常委会和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申报了《设区的市立法质量研究》专项课题。
四、扎实加强立法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于1月22日市人代会通过,于2月1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3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已经批准,4月15日已在黄冈日报和黄冈人大网及政府网等公告施行并就立法条例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题解读;二是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已召开了两次会议审议通过;三是于3月和5月的主任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计划编制、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评估工作规定等六项具体工作制度。按照主任会议通过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和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了2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25个立法咨询专家的选定工作。
五、求实搞好立法宣传工作。立法是我市人大的一项全新职权,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一是做好公众宣传。2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应市政府网的邀请专门就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有关话题进行了回答和交流,并以“做好地方立法、服务黄冈发展”为题在市政府网“在线访谈”专栏上刊载。二是做好动态宣传。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专门开设了“立法工作”专栏,及时在每个时间节点对立法工作动态进行宣传;同时争取市内外媒体支持,中新网、中国环境报、湖北日报、湖北人大网、长江云、楚天都市报、黄冈通讯、黄冈日报、鄂东晚报等媒体截止目前已发稿40多篇。三是做好立法法专题讲座。3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在应邀参加的黄冈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会上,专门就地方立法权和我市立法启动工作作了专题讲解。5月2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配合常委会办公室首次开展了常委会立法法专题讲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孙璜清主持,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付正中应邀授课,与会人员反响很好。同时,为了配合立法法的宣传,我们还及时组织编印了《立法工作法律法规汇编》。
六、认真推进立法工作机制创新。一是认真按照《创新人大工作机制2016年实施方案》的要求,主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今年5个机制创新工作中的3个项目(即健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出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立好首部地方性法规);二是适时申报“创新人大立法工作机制” ,已列为市级20个重大改革项目之一,并严格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要求,用心探索、创新方法、克难奋进,地方立法各项工作正顺利有序推进。及时上报立法推进工作进展材料,获得市改革办的充分肯定并以“地方立法工作顺利推进”为题予以展出推介。4月27日,省委督查组到我市检查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时,对我市立法推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认为走在全省前列,我们按照要求及时总结我市立法推进情况,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和法规室上报材料;5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编发《人大工作通报》,以《创新思维务实推进—黄冈市行使地方立法权情况综述》为题,对我市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向全省人大系统推介。
七、注重加强工作联系。一是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及法制委和法规室的支持,先后4次到省人大法制委和法规室汇报地方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争取工作指导,增强工作质效;二是主动加强与市直相关单位的联系,争取市委法规室、市委法治办的重视,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及高校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积极沟通协调协商,整体推进法制工作;三是注重横向联系,先后与来我考察的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山西省人大法工委等单位交流,学习成功做法和经验。
回顾半年以来的立法推进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的规定,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与人民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和问题。主要是立法实践欠缺、人员力量不足,基层调研不深,特别是赴外地考察学习成功经验尚未启动。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力戒不足,勤学习、勤思考、勤调研、勤沟通和乐吃苦、乐奉献,计划在立法工作方面突出三个重点,即顺利出台首部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度建设;启动五年立法规划及2017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为人大立法启动年和法治黄冈建设作出积极努力。(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江海松 姜松涛)
责任编辑:吴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