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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地方立法能够充分反映群众意愿
“我是一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行政干部,我认为向农民收取垃圾治理相关费用,在目前时机还不成熟,实际操作起来很困难。建议把这一条款做为提倡性规定。” 一场立法基层听证会正在进行,听证陈述人发言十分踊跃。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立法的意见,不断提高襄阳市域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立足农村实际,确保立法质量,2017年9月20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立法基层听证会“搬到”在枣阳市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听证活动到基层召开,这绝非偶然。因为枣阳市人大常委会是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联系点。2014年11月,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确定枣阳市人大常委会为工作联系点,这是全省四个联系点中惟一的县(市)级联系点。2016年1月,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又被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可见枣阳市是一个具有立法听证活动基础的地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颇具广泛的代表性。既有机关公务员,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些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更有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农村党支部书记、农村网格员等在生产一线的劳动者。这些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身份的人员,围绕着一个主题,各抒己见,有理有据。
来自枣阳市、保康县、南漳县、襄城区、宜城市、樊城区、襄州区、老河口市等地的18名听证陈述人重点围绕《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内容,就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治理范围、垃圾收费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陈述人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立法建言献策、贡献智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修改完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广大农村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迫切需求,又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强调的重大民生问题,对于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举行基层立法听证会,目的就是为了要集中、深入地听取全襄阳市各地农村、基层的意见,使制定的法规更接地气,更有地方味、农村味,可执行、可操作,能够真正推动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我是来自最基层的相关行业的工作人员,平生第一次能够参加这样的立法听证活动,感到很自豪、很激动、也非常珍惜,因此在参会之前我走访了一些走遍群众,吸收了他们的意见,可以说参加此次活动是有备而来的。”一位听证会陈述人真诚地说。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出台一部法律法规就是要广泛地吸取社会各个方面的智慧,才能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最大程度地体现公平。“做实做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立法工作,必须要坚持基层导向,必须广泛深入地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必须拓宽民主渠道提高地方立法质量。通过举行立法听证会,让基层群众、一线工作者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立法挑毛病、找问题,帮助立法工作者看得更真,听得更远,取舍考量更全面,决策建议更科学。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深入践行科学、民主立法,不断扩大立法听证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立法听证实效,逐步实现立法听证的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地方立法充分反映群众意愿、得到群众拥护!”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军说。
“这是2016年1月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首次通过立法听证的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这样的形式今后将是一种常态。”襄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军主持此次立法听证活动并进行了小结。(枣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曲向阳)
责任编辑:吴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