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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引领湖北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8年9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出台,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切实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条例》的出台,充分反映了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一年多来的制度创新成果,充分借鉴了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及国内自贸试验区的先进做法,充分体现了湖北自贸试验区在完成国家赋予的战略任务和服务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上的担当,充分表明了湖北自贸试验区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对加快湖北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条例》,片区管理机构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实施主体,省人民政府、片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对自贸试验区建设负有领导责任,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海关、边防、金融、税务等部门驻自贸试验区的工作机构对自贸试验区建设负有行业主管责任,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制度规定,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实施《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感,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依法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为湖北开放型经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湖北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
《条例》根据湖北自贸试验区的定位和特点,从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综合管理和法治环境等方面对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是我省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化改革开放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贯彻实施《条例》,首要任务就是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相关单位和市场主体深入了解《条例》的内容内涵和制度规定,进一步营造湖北自贸试验区自由开放、便捷高效、公正法治和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片区管理机构要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要从落实重大国家战略、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增强各级领导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集中举办《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加强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到入脑入心、了如指掌,切实提高依法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水平和能力。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各成员单位和片区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多种载体,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市场主体是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参与者。要及时将《条例》的精神和内容向市场主体传达,将各项便利化举措等改革红利向市场主体传达,促进各类群体创新创业,以营造湖北自贸试验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条例》学习宣传,进一步突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突出优势产业集聚,以彰显湖北自贸试验区的产业集聚区、改革试验田和开放新高地作用。
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
《条例》是我省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借鉴国内外相关成功经验做法,总结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实践进行的创新性立法。因此,各单位还需要按照《条例》的赋权,尽快出台与之配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和办法,把《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机制。《条例》规定,按照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部门协调、运行高效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省人民政府、片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制定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自贸试验区建设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承担的有关改革创新工作任务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片区管理机构应尽快与驻区工作机构建立联动互通机制,为驻区工作机构履行职责和落实国家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提供便利和协助。
二是研究制定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相关制度举措。《条例》规定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探索缩减负面清单范围。下一步,片区管理机构要在已有负面清单基础上研究探索可以放开的领域,减少外商投资限制,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尽快在产业合作、融资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外汇管理、国家安全审查等方面创新机制,完善管理和服务,建立境外投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尽快建立与国际贸易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监管模式,不断创新海关监管制度,提高国际贸易通关效率。
三是积极构建体现湖北特色和优势的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尽快培育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完善股权、技术等资本和要素交易市场,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风险分担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对企业在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注册商标及版权登记作品给予一定奖励。应设立专项资金,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及其创新项目予以支持。应尽快制定高层次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引进、培养、服务、激励等相关管理办法,尽快制定吸引跨国公司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总部、研发中心的措施。
四是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片区管理机构应尽快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完善核心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构建人才、研发、金融、营销、物流、信息服务等配套的产业生态环境。依托国家重点平台布局实施重大标志性项目,培育、打造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世界级产业集群。尽快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明确环境质量要求,促进自贸试验区绿色产业集聚发展。
五是推动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省自贸办将尽快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科学评价体系,并定期编制、发布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报告。片区管理机构、驻区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应依法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应依法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纳入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应完善公众参与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益群体、相关组织和公众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行业组织应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行业公约、职业道德等制度,发挥行业自律的引导作用。
六是推动建立自贸试验区与其他地区协同发展机制。一是与省内国家级开发区、重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省自贸办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推动自贸试验区与国家级开发区、重点产业园区联动发展,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与中部、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协同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与中部、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推进自贸试验区与中部、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口岸互联互通,探索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合作,打造中部和长江经济带国际贸易大通道。推进传统产业的跨区域整合、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支持承接符合环保等要求的先进产业、国内外知名企业生产基地等向自贸试验区内转移,推动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产业合理布局。
三、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推进《条例》贯彻实施
贯彻实施《条例》、高标准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省自贸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会同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片区管理机构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全面推进年度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落实改革试验任务。按照湖北自贸试验区2018年行动方案安排,推进总体方案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实。重点推进115项改革试验任务,力争到2018年年底完成总体方案试验任务的80%以上。加强重大改革任务的顶层设计和政策系统集成,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总结提炼创新成果。统筹研究并规划实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深入剖析三个片区和省直、中央驻鄂相关单位在改革试验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加强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经过第三方评估后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对实施效果好、风险可控的制度创新成果,及时推荐向全国复制推广。
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统筹研究并组织推进自贸试验区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建设、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区域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改革试验任务。加快自贸试验区内各类生产要素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产权、技术、排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四是加快推动产业集聚。牢牢把握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围绕优势产业开展特色探索。密切结合各片区所在地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片区特色产业布局,立足自身优势,大力招商引资,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和配套设施,努力打造良好产业生态,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五是编制深化改革开放方案。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动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紧扣湖北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突出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提前谋划和编制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工作方案。
六是加强政策研究和宣传推介。统筹研究并规划实施自贸试验区理论研究、媒体宣传、政策推介等工作。充分发挥湖北自贸试验区政策咨询委员会作用,为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重大项目引进等提供专业咨询和决策支持。充分利用湖北自贸试验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动态和制度创新成果。举办政策说明会、成果宣介会,切实增强自贸试验区已出台政策举措的公开度、透明度和知晓度。
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推进《条例》全面落实
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涵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等各个方面,必须依法推进。应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检查督办,全面有效地推进《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确保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在省人民政府和片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开展。片区管理机构要担负起贯彻落实《条例》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成立《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专班,并将《条例》贯彻落实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件大事来抓。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切实把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作为当前改革开放的头号工程和关键抓手,投入更多的资源、出更管用的实招,切实履行相应的责任,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检查督办。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省自贸办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跟踪掌握《条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推进《条例》的落实和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