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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7-20 07:38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1年4月28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审议了郭树言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报告》。会议认为,《纲要)和报告提出的今后十年我省的主要奋斗目标和基本指导方针是符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要求的,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政策和措施,是符合湖北实际、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批准郭树言省长的报告。

会议认为,八十年代,在中共湖北省委的领导下,省人民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全面开创了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胜利地完成了“六五”和“七五”计划,提前实现了第一步战略目标。全省社会生产大幅度增长,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取得新的成绩,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有了进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项事业发展较快,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这些成就,不仅为我省九十年代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且坚定了全省各族人民克服困难,继续前进,为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而奋斗的决心和信心。

会议认为,九十年代,是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看到八十年代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又要看到当前我省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各种矛盾和问题,看到工作中的缺点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克服困难.动员和带领全省人民为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而奋斗。

会议认为,省政府提出的《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是我省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行动纲领。全省各族人民、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保证其贯彻实施。会议责成省人民政府在第八个五年计划执行中,根据《纲要》逐年编制年度计划,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扎扎实实地做好经济工作。要始终把农业放在首位,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壮大集体经济,积极稳妥地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保持粮食、棉花、油料生产稳定增长。要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充分发挥庭园经济的作用,努力增加农民人均收入。要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科技兴农,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做好农副产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工业方面,要进一步搞好结构调整,加强企业管理,在“质量、品种、效益”上下功夫,实现工业生产的适度增长;要调整投资结构,加强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技术改造投入,改造传统产业,改组改造和提高加工工业,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要继续把教育科技摆在优先的位置。加快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速度,推进科技进步,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全民素质。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山区和老区的经济建设步伐。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生活,使人民生活逐步由温饱达到小康。

会议强调,要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强人民武装建设,搞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同各种腐败和违法乱纪的现象作斗争。要加强文化、卫生、体育和血防工作,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保障人民身心健康。要坚决贯彻执行计划生育、保护土地、保护环境的三项基本国策。要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巩固和发展全省各民族的团结。

会议指出,要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必须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对外开放步伐。要深化和完善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充分发挥它们在经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建立起高效、畅通、可调控的商品流通体系,大力开拓和发展市场;要加强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改善宏观管理,继续整治“三乱”,治理经济环境,提高调控效率。要增强开放意识,努力扩大外贸出口,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搞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文化交流。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要积极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要求真务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帮助基层解决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要顾大局、识大体,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要廉洁奉公,艰苦朴素,积极工作。要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动员起来,积极投身到湖北的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来,在中共湖北省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团结一心,埋头苦干,为全面实现《纲要》确定的宏伟目标,实现湖北“在中部崛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