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4月28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湖北省1991年预算,批准省财政厅厅长陈水文所作的《关于湖北省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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