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第03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7-20 08:23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1年4月25日在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石川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努力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推动我省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本少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

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常委会根据需要和可能,本着积极慎重的原则,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批准了6个地方性法规。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着重对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审批、管理等问题,作了具体明确的决定。这个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公民依法正确行使宪法规定的民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我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的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促进廉政建设,加强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一切公职人员的监督,切实保障公民依法举报的权利不受侵犯,推动举报工作的开展,把举报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若干规定》。湖北水域面积大、水产资源丰富、发展水产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效地保护我省水产资源和促进我省渔业生产的发展,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渔业管理实施办法》。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是1984年12月成立的。该县于1990年3月,经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常委会认为,这个条例符合该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其内容是切实可行的。常委会于去年6月,批准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这个法规的实施,对于促进该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科技繁荣和民族团结,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常委会还批准了《武汉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城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

一年来,常委会在地方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了如下五点作法:1、要有计划。年初,我们拟订出全年的立法计划,使立法工作有步骤、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2、要搞调查研究。在法规的起草过程中,我们提前介入,派人参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研究,并将法规草案印发各市、州、县,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我们还请有关专家学者和有实践工作经验人员,就法规草案修改问题,提出意见,依靠和发挥各地方、各部门、各方面的集体智慧和经验。3、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审议法规草案时,我们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让大家发表不同意见。然后,将意见集中起来,对法规草案再作修改和补充,尽可能地将大家的意见写入法规之中。4、要坚持两次审议的制度。初审时即使没有重大分歧,我们也不急于付诸表决,而是根据初审中提到的问题,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进行修改,再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样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保证地方法规的可行性、权威性和稳定性。5、要注意提供背景材料,包括法律依据、调查报告和各地对法规修改意见等,为委员们审议法规草案提供方便。

我们在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同时,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士,对17个法律草案进行座谈讨论。修改意见都已如期上报。

(二)

一年来,常委会继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开展执法大检查。去年,常委会在总结前两年执法大检查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了第三次执法大检查。几年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现象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损害了国家、企业和群众的利益,干扰了经济生活的正常秩序。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一大公害。为此,常委会把治理“三乱”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为了把这次执法检查搞好,法制委员会事先就“三乱”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并提出了《关于1990年全省开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常委会于6月下旬研究同意了这个方案,接着发出通知,要求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认真组织实施。随后常委会又召集“一府两院”负责人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为了督促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常委会于去年9月,组织了视察团,分为7个分团分别到省人民政府及直属部门和6个地区,着重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执法情况进行视察。同时委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对当地治理“三乱”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常委会于去年12月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以及省人大常委会视察团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在审议上述报告时,指出:我省前段治理“三乱”工作,在省委的领导下,“一府两院”采取了许多措施,作了大量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但“三乱”问题仍然严重,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治理“三乱”的任务还很重。因此,各地都应当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把制止“三乱”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清除腐败现象,加强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作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大力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建设。要继续清理乱设道路站卡。各级司法和经济监督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切实完善有关法规和规章,善始善终、坚持不懈地将治理“三乱”的工作进行到底。会后,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委员们的意见议定,由办公厅组织了三个调查组到孝感、咸宁、荆州地区就行政执法部门聘用临时工执法、整顿道路站卡、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等问题进行追踪调查,促进治理“三乱”工作的深入进行。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这已经成为我们进行法律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一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有关婚姻法、传染病防治法、城市规划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为了使这部重要的法律在我省得以全面正确的实施,常委会于去年8月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行政诉讼法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在审议上述报告过程中,强调各地都要继续大力开展行政诉讼法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知道这个法律的基本内容,既要学会运用这一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自觉地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支持和服从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管理职权。

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绿化湖北、造福子孙,是全省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千秋大业。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加快我省造林绿化进程,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关于绿化湖北规划报告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组织了三个视察组,分赴孝感、黄冈、咸宁、荆州和襄樊等地进行视察。同时组织各州、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通过视察,广泛动员全省人民群众,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贯彻森林法和坚持开展义务植树运动,努力实现十年绿化湖北的任务。

(三)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我省治理整顿、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加强了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共听取和审议了有关计划、财政、工业、农业、林业、水利、金融、审计、教育、血防、治安、反贪污贿赂等方面的工作报告16个。

去年是我省治理整顿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七五”计划的最后一年。经过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如何,这是关系到我省经济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此常委会多次举行会议,先后听取了1990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1990年1至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工业、金融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大家认为:我省按照中央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要求,继续实行以控制需求、调整结构为重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但是,我省经济生活中多年积累下来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在治理整顿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暂时困难。经济效益差,财政困难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强调:要继续进行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大力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提高全省工业的整体素质;要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开发新产品,以优质产品占领市场;要加强重点商品的计划管理与协调,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商品销售,积极收购农副土特产品,启动农村市场;要扭转外贸滑坡,增加出口创汇;要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和严格财经纪律,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为完成全年的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而努力。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丰收是稳定我省政治、经济、社会大局的一个重要物质基础。为了促使我省农业生产向着更好的方面发展,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农业、水利等方面情况的工作报告。大家在审议这些报告时,指出:近几年来,我省农业、水利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仍然很脆弱。特别是水利设施老化严重,效益减退,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不够,经不起大自然灾害袭击。大家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业的领导,组织干部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要抓好农田基本建设,落实和完善农业各项政策,切实解决好农副产品收购中存在的问题和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要进一步挖掘科技增产潜力,推进科学、教育与农业的结合。要增加农业投入,抓好农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业全面持续稳定的发展。

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清正廉洁,是搞好改革开放、治理整顿的基本保证。为此,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社会治安和反贪污贿赂斗争方面的工作报告。委员们指出:我省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必须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发动群众,进一步搞好综合治理,为我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委员们指出: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在抓紧严打斗争的同时,要坚持突出反贪污、贿赂斗争这个重点;对那些案情严重、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集中力量、重点查办、快速突破;要加强对反贪污赌赂斗争的宣传,坚持做好举报工作,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办案质量。此外,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普及初等教育和血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大家强调:要进一步抓好普及初等教育的巩固、充实和提高,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要切实加强血防工作的领导,拓宽血防投入渠道,加强防治经费和药品管理,使有限的经费和物资发挥最大的防治效率。

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司法厅关于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第二个五年普法工作意见的汇报.委员们在肯定五年普法工作成绩的同时,强调指出: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认真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工作,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学习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干部、宣传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四)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今年2月结束的全省县乡两级直接选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选出了符合选民意愿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新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构成,体现了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与上届相比较,人大代表的年龄、文化结构进一步改善,各方面人员的比例比较合理,人大代表素质有所提高。二是选出了得到人民群众信赖和拥护的县乡两级政权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了县乡两级基层政权的组织建设,这是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保证。三是加强了乡镇人大的建设。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中,过去兼职的,这次有许多改成了专职,而且配备了工作人员。四是广大干部群众受到一次生动具体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提高了行使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因此,他们积极参加选举,认真行使选举权,各地选民的登记率,参选率以及投票一次成功率,一般都在95%左右。

这次选举总的看来,进展是顺利的,发展是健康的,选举结果表明是成功的。与过去几次换届选举相比较,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指导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扩大了,依法办事更加严格了。这次选举再次证明,做好选举工作的基本经验: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早在去年7月就成立了由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县乡两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当选举进入酝酿提名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准备召开新一届县乡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的关键时刻,又及时发出文件,强调切实加强领导,防止松劲情绪,充分发扬民主,防止怕麻烦、图省事、不尊重选民与人大代表意愿和违反法律规定的错误作法。常委会对各地选举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部分委员到各地视察选举工作,发现和解决了选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各地、市、州都成立了由党委牵头、人大和有关部门参加的选举领导小组,各县、市、乡镇都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加强领导、精心指导,保证了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充分发扬民主。为了使广大选民自觉运用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各地很注意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传有关选举工作的法律规定,并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到选举的全过程。充分发扬民主的关键在于尊重选民和人大代表的意愿、特别是保障选民和人大代表的提名权,强调党委推荐的和选民、代表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我们着重抓了对选举工作的督促检查,强调:选民登记要做到不漏不错不重,严格依照法定的人大代表名额划分选区;坚持差额选举;必须经过充分酝酿、协调,根据较多数选民或人大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依法计票,以选举结果为准;对违法行为严肃认真进行查处。实行差额选举和尊重选民、人大代表的提名权,是选举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织部分,它受到广大选民和人大代表的欢迎,今后仍应坚持下去,并使之不断完善。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任免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

(五)

加强同省人大代表的联系,是做好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一年来,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方面着重抓了如下几项工作:

去年4月召开的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4件议案审议结束,审结报告已经常委会批准。62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部门也已经办理完毕,并分别答复有关人大代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尊重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机关听取意见和改进工作的重要职责。常委会对办理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其主要作法: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去年人大三次会议后,常委会办公厅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召开了交办工作会议,对办理工作作了部署安排,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作为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专班、狠抓落实。二是进行督促、跟踪检查。去年,代表工作委员会到孝感地区,邀请一些省人大代表座谈,专门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同代表们一起共同研究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和提高办理质量。一年来,常委会还受理了一批人民来信,接待了一些群众来访。

为了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各地的人大代表工作经验,更加有效地贯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推动人大代表工作的深入开展,常委会于去年9月召开了有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联络处负责人参加的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我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开展,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这次人代会之前,常委会委托各地组织省人大代表围绕我省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视察活动,为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作准备。常委会无论是执法检查、视察,还是作专题调查,都尽可能邀请当地的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各地进行调查,大都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或个别走访人大代表,直接听取意见。同时,我们还寄送《常委会公报》、《湖北人大通讯》、《湖北人大代表报》和其他资料,为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提供服务。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在联系人大代表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协助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查、建立人大代表小组,定期开展活动等方面,都取得较好的成效。

加强同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指导,是常委会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一年来,常委会在这方面主要作了如下工作:一是继续邀请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二是举办了一期有市、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的人大工作研讨班;三是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都进一步加强了同各自的工作联系点的联系;四是对市、州、县人大工作进行指导,解答了各地人大提出的有关人大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通过上述联系,沟通了情况、交流了经验、密切了关系。一年来,地区人大联络处在指导县乡人大工作、培训人大干部、联系人大代表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各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

(六)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建设。一年来,常委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主要作了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常委会的思想建设。首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去年3月,江泽民同志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讲话,是指导我们搞好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文献。为了贯彻好这个讲话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进行了学习讨论。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提高了对做好人大工作的认识,决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积极工作,为我省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其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加强了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去年,常委会组成人员还集中在一起,重点学习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二是加强常委会的作风建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是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一项基本功,也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都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据统计,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一年来共写出调查报告120多篇。这些调查报告,为常委会讨论决定问题提供了情况和依据。此外,我们还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抽调工作人员,参加省委组织的稳定高校秩序、开展城市和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的调查,选派一些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常委会还注意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外省人大工作经验。

三是加强各专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各专门委员会在协助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方面,发挥了作用。民族宗教委员会,在协助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起草自治条例,以及监督有关部门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一年来,他们先后三次分别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10个部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情况的汇报,强调要加强民族法制建设。省人民政府对这个意见很重视,决定抓紧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和办法,把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和上级帮助扶持具体化。目前,省教委已拟定贯彻执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中有关教育条款的意见,初步提出了发展民族教育的措施。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已制定了《农村村级离任干部生活补贴(试行办法)》,并正在拟立《高寒地区生活补贴办法》。教科文卫委员会听取了亚运会情况和农运会、大学生运动会筹备工作的汇报,以及药品管理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对进一步发展我省体育事业,加强执法监督,起到了促进作用。在听取省科委关于科技兴鄂基本思路的汇报时,委员们对我省科技转化为生产力和科技兴农等问题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省科委根据大家的建议,成立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分若干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目前已拟订了科技兴鄂的规划。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先后有140多人次到省人民政府的20多个有关部门和一些地、市、州、县,就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工农业生产以及市场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向常委会报送了调查材料,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本次大会前夕,他们还深入省直20多个厅局和部分县、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为审查我省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作准备。法制委员会一年来,派人参加或列席了“一府两院”的重要工作会议20多次,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都根据会议精神编印了情况反映,为常委会提供一些信息、情况和资料。同时,他们还召开了5次内务司法部门负责人会议,就加强联系和有关工作事宜,沟通情况和交换意见。一年来,各专门委员会都召开了人大理论研讨会和专业性的经验交流会。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总结了人大工作经验,研究了人大工作问题。这对于常委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搞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民主科学决定重大事项,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虽然作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的工作同宪法、法律的规定,同改革开放的形势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方面,还没有一个较长时期的立法规划,紧密围绕治理整顿和改革开放进行立法还不够,特别是一些有关我省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法规还没有制定出来;在监督方面,还不够有力,充分行使法律规定的监督权还不够;在同人大代表联系方面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在讨论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时,有针对性地相应作出决定还不够,有一些计划中应作的事情,还没有去作;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办事制度也需进一步完善;人大理论研究工作更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七)

今年是“八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第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努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积极促进我省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具体实施。

一、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江泽民同志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我们党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根本制度,它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从根本上保证了全体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前不久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七中全会也指出: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坚决反对否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同时注意纠正各种忽视和淡化人民代表大会地位和作用的错误观点。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履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要加强我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改进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完善办事机构组织制度建设。要进一步总结人大工作经验,加强理论研究,提高决策水平,把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新的台阶。

二、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

为了保障我省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顺利实施,适应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要紧密围绕我省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实施来进行。要有计划地抓紧制定有关经济宏观调控、发展科技文教卫生、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保障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稳定发展。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代表人民利益进行的具有国家权威的监督。我们要继续认真实施《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试行)》,围绕我省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实施。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努力改变监督不力的状况。要加强对执法情况的检查;发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加以纠正。要认真受理公民和有关部门对违宪违法行为的申诉和控告。目前,我们的监督工作在某些方面已形成制度,如定期听取省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一年一度的执法大检查等等,今后,要坚持这些制度,并使它不断完善和健全。

要认真行使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今后要有重点地组织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对省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听取和审议他们工作报告的基础上,要有针对性地作出相应的决定或决议,并努力探索和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

三、要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人民的共同利益和统一意志,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常委会要继续贯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扩大同人大代表的直接联系。在审议重要的议案及作出重大决定前,要根据需要将草案印发有关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同时,尽可能地为人大代表了解情况和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要深入基层,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加强同市、州、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继续加强地区联络处的建设和工作,办好人大工作研讨班。

各位代表,不久前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决议,通过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提出了今后十年和“八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基本指导方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以及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部署和措施。全国人大的决议是我们实行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行动纲领,它不仅为当前的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而且在今后长时间里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省人民政府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向全省各族人民提出了宏伟目标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在省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和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团结全省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万众一心,埋头苦干,为实现我省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为实现湖北在中部崛起,为振兴中华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