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24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
根据各地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的要求及主任会议意见,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人大工作的全面开展,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决定,在今年内开展表彰优秀省人大代表、先进人大工作者和先进人大工作集体的活动。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